
说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工业计算机设备的安装与调试。
二、本章定额不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一)支架制作安装。
(二)控制室空调、照明系统和防静电地板安装。
(三)软件生成和系统组态。
(四)DCS及PLC控制系统与现场设备连接的系统回路模拟试验。
三、使用定额的有关规定
(一)端子柜、组件柜、安全栅柜安装执行机柜安装项目;柜内附件按已安装考虑,附件为散件供货的盘柜执行本册定额第十章相应项目。
(二)管理计算机按所带终端数执行定额相应项目:打印机、拷贝机、操作台等不作为终端。
(三)DCS、PLC系统的控制站、操作站调试包括在网络系统和设备联调项目内,不另行计算。
(四)现场总线(FCS)调试项目中,“低速H1”适用于现场总线设备32个节点/段以下的总线调试,“高速H2"适用于现场总线设备124个节点/段以下的总线调试。
四、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标准机柜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非标准机柜按半周长以“米”为计量单位计算。
(二)管理计算机功能调试按所带终端数量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
(三)基础自动化装置调试按实际使用的输入/输出(I/O)点数以“点”为计量单位计算。
(四)现场总线(FCS)调试按照实际的总线段数量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
(五)与其它系统数据传递调试按通讯接口数量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六)专用电缆敷设以“根”为计量单位计算,适用于室内控制柜之间或控制柜与操作站之间连接的随机电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