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一、拆除分为四节
第一节
卧式设备整体拆除
第二节 立式设备整体拆除
第三节 立式设备分段拆除
第四节
工艺金属结构拆除
二、使用方法
1.设备拆除按保护性拆除编制,不分材质、结构形式、压力等级均执行同一拆除项目。
2.超高作业降效增加费
以室外地坪为基准,定额按施工高度距基准40米以内取定,当实际施工高度超过基准40米时,超过部分增加的人工和机械按下表系数计算:
安装高度h(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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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h≤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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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h≤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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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h≤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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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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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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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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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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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设备整体拆除根据设备安装标高和吊装重量,按设备数量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吊装重量包括设备本体和随设备吊装的附件、吊耳、绝热、内衬、外部管线、平台、梯子、栏杆、塔盘、填充物等重量。
4.立式设备分段拆除根据设备直径和分段处的材质,按设备重量以“吨”为计量单位计算。
设备重量按设计图纸标明的重量,包括随设备拆除的内件(指内部固定件)、设备的开口件、加强板、裙座等全部金属件重量;不包括设备填充物、砌筑、衬里、内部可拆件和塔盘、外部平台、梯子、栏杆以及预先拆除的内件重量。
5.工艺金属结构拆除,区分构架部位和规格,按结构金属重量以“吨”为计量单位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