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业炉窑及设备衬里》包括炉体砌筑、管道内衬、衬里隔热等工业炉砌筑及设备衬里的检修、拆除。
二、定额不包括的内容
1.投产前的点火、烘炉、煮炉等工作。
2.炉体外无壁板烟道砌筑工程。
3.材料复检和对构件做破坏性试验及其它特殊检验试验的费用。
三、使用方法
1.炉内不抽炉管进行内衬施工,人工工日的定额含量乘以系数1.15。
2.脚手架搭设与拆除执行第一册《静置设备》相应项目。
3.砌筑、衬里施工前的除锈,执行第六册《隔热、防腐》相应项目。
4.超高作业降效增加费
以室外地坪为基准,定额按施工高度距基准30米以内取定,实际施工高度超过基准30米时,超过部分增加的人工和机械按下表系数计算:
安装高度h(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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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h≤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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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h≤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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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h≤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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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h≤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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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h≤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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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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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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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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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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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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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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