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子目设置
本章分四节,包括钢网架(钢屋架)、压型钢板、钢构件、钢构件场外运输,共设置41个子目(见下表)。
章节编号
|
项目名称
|
子目数量
|
A.7
10701
|
钢网架、钢屋架
|
6
|
A.7
10702
|
压型钢板
|
5
|
A.7
10703
|
钢构件
|
24
|
A.7
10704
|
钢构件场外运输
|
6
|
一、编制依据
1.有关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
(1)
GB50205-2001《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2) JGJ07-91《网架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
(3)
SH/T3507-2005《石油化工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2.相关标准图集和专业技术手册。
3.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和测算、结算资料。
三、编制说明
1.本章依据石化项目建筑物工程建设要求设置钢结构子目,如:压缩机厂房钢、构架(框架)的钢屋架、钢柱、钢梁、钢平台、钢支撑、钢拉杆以及附属于该结构上的钢爬(楼)梯、钢栏杆等。
2.本章钢构件均不考虑构件的除锈、防腐、防火内容。
3.钢构件子目按现场制作安装和成品构件安装设置,方便了子目的套用。成品构件价格按到现场价格考虑。
4.球节点钢网架制作和安装的方式为综合考虑,对于面积大于1000m2以上的网架,设计要求高空拼装时,仍执行本章网架子目,但可以根据设计要求或建设单位认可的施工方案,另行考虑网架拼装和安装的费用。
5.未考虑型钢混凝土柱、梁的混凝土浇筑和压型钢板上浇筑混凝土,发生时,混凝土和钢筋执行A.4章相应子目。
6.对于增加吊车梁侧向刚度的制动梁,按钢梁考虑,制动梁包括制动梁、制动桁架和制动板。
7.钢墙架系统分别执行钢柱、梁以及相应连接构件的子目。
8.钢屋架按钢屋架(3t以内)和轻型钢屋架(1t以内)考虑,3t以上钢屋架按建设单位批准的施工方案,另行计算。
9.对于压型钢板,本章设置了屋面板、遮阳板和墙面板,板材分彩钢压型板和彩钢夹芯板。
10.建筑物钢结构中设置了C、Z型钢屋面以及彩钢压型板包边板子目。
11.钢轨按钢轨(43kg/m、50kg/m、70kg/m)设置子目。
12.场外运输子目适用于现场以外的集中钢构件的制作地点至安装地点间的运输,成品钢构件的运输费用考虑在成品构件价格中。
四、使用说明
1.依附在实腹柱、空腹柱上的牛腿及悬臂梁等并入钢柱工程量内。钢板柱上节点板、加强环、内衬管、牛腿等并入钢管柱工程量内。不考虑腹板、翼板宽度增加25mm的内容。
2.压型彩钢板墙面、屋面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铺挂面积计算,不扣除单个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面积。
3.金属构件拼装、安装采用的高强螺栓,按设计图纸和施工组织设计数量(套)计算。
4.金属构件运输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运输的构件制作工程量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