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文件
油总造字(2016)2号
关于印发《炼油化工检修维修工程预算定额(试行)》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石油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管理工作,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集团公司炼油化工检修维修工程建设的投资,中国石油工程造价管理中心组织编制了《炼油化工检修维修工程预算定额(试行)》。经研究,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试行。原2010年发布的《炼油化工检修维修工程计价依据(试行)》(计划(2010)615号文)同时停止执行。
各单位在执行《炼油化工检修维修工程预算定额(试行)》过程中,请将发现的问题或意见建议,及时反馈到中国石油工程造价管理中心。
附件:《炼油化工检修维修工程预算定额(试行)》(纸质另发)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