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阅:
(2008年2月1日 中国石化建[2008]81号)
各有关单位:
现批准发布《石油化工工程建设费用定额》(2007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石油化工工程建设费用定额(中国石化[2000]建字476号)同时废止。
本定额是编制石油化工设计概算文件的依据,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部负责解释。施行过程中遇有问题,及时向工程部反映。
二○○八年二月一日
主题词:发布 建设 费用 定额 通知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办公厅 2008年2月4日印发
021-51035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