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8.1 费用内容
系指工程建设管理机构在合理的建设工期内为实施建设项目管理所发生的,从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至投料试车交付生产为止的管理费用。包括:项目建设管理工作人员人工费(工资、劳动保护费、职工福利费、施工现场津贴、奖金等)、社会保障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差旅交通费、工具用具使用费、通信设备及交通工具购置使用费、零星固定资产购置费、办公设备及用品购置费、技术图书资料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安全环境健康管理费、生产工人招聘费、设计审查费、工程招标费、工程咨询费、采购监管费、法律顾问费、合同契约公证费、会议及业务招待费、审计费、完工清理费、竣工验收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和其他管理性质开支。
2.8.2 编制方法
工程建设管理费=工程费×工程建设管理费费率
工程建设管理费费率表
建设项目规模(工程费)(亿元) | 费率(%) |
0.5及以下 | 4.49 |
2 | 3.48 |
5 | 2.64 |
10 | 2.13 |
20 | 1.93 |
40 | 1.78 |
100及以上 | 1.58 |
注:① 按建设项目规模(工程费)所属档次,采用直线内插法计算工程建设管理费。
② 技术改造项目及改扩建项目的工程建设管理费费率以表内费率为基数乘以0.50~0.75。
③ 工程建设管理费中6.5%用于工程计价依据编制、修订和工程质量监管、督导工作。(参阅: 中国石化建[2009]1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