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概算编制停止计列工程定额测定费和工程质量监督费的通知
中国石化建[2009]103号
参阅:
(2009年3月24日 中国石化建[2009]103号)
各有关单位:
为保证工程计价依据编制、修订和工程质量监管、督导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总部决定在工程建设管理费中列支专项经费,同时在概算文件编制中停止计列工程定额测定费和工程质量监督费。
附件:工程建设管理费费率表
二○○九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件:工程建设管理费费率表
建设项目规模(工程费亿元) | 原费率(%) | 调整后费率(%) |
0.5及以下 | 4.35 | 4.49 |
2 | 3.34 | 3.48 |
5 | 2.50 | 2.64 |
10 | 2.00 | 2.13 |
20 | 1.80 | 1.93 |
40 | 1.65 | 1.78 |
100及以上 | 1.45 | 1.58 |
注:① 按建设项目规模(工程费)所属档次,采用直线内插法计算工程建设管理费。
② 技术改造项目及改扩建项目的工程建设管理费费率以表内费率为基数乘以0.50~0.75。
③ 工程建设管理费中6.5%用于工程计价依据编制、修订和工程质量监管、督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