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7.1 费用内容
(1)国内部分特许权使用费系指建设项目为取得省、部级批准的国内专有技术、专利及注册商标使用权而支付的专有技术、专利及商标使用费。
(2)国外部分特许权使用费系指进口货物的买方为取得知识产权权利人及权利人有效授权人关于专利权、商标权、专有技术、著作权、分销权或者销售权的许可或者转让而支付的费用。
2.27.2 编制方法
(1)国内特许权使用费按合同价款计列。
(2)国外特许权使用费按下述方法计算各项费用:
① 国外特许权使用费=外币金额×人民币外汇牌价(中间价)
② 从属费
单独进口特许权使用时,不计算海运费、运输保险费、关税和增值税,应计算外贸手续费和银行财务费。
外贸手续费=外币金额×人民币外汇牌价(中间价)×外贸手续费费率
外贸手续费费率:1%
银行财务费=外币金额×人民币外汇牌价(中间价)×银行财务费费率
银行财务费费率: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