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适应石油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需要,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石油建设工程造价。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结合石油工程建设的特点,制订了《石油建设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
一、本定额适用于油气田工程、长距离输送管道工程、炼油化工工程、液化天然气工程、地下储气库工程、油库工程、加油(气)站工程的新建或改扩建工程。
二、本定额是编制石油建设工程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和投标报价的指导性计价依据。
三、除国家或集团公司有新的规定外,不得增加新的费用项目或调整本定额规定的计算办法。
四、本定额由集团公司规划计划部和股份公司规划计划部共同负责管理;由集团公司石油工程造价管理中心和股份公司石油工程造价管理中心共同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