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工工日单价的确定
1.人工工日单价是根据中国石油企业工资标准确定的,人工工日单价不分工种以综合单价形式表现。石油建设安装工程人工工日单价见表5。
2.按照[2003]206号文件规定的人工费组成内容,取定定额六类地区人工工日单价为44.5元,是计算各项费用的基数。
3.高类别地区的石油建设安装工程人工工日单价根据各企业的工资标准制定的,计取各项费用的基数按44.5元/工日乘以高类别地区取费调整系数(见表4)。高类别地区人工单价与六类地区人工单价的价差只计取税金,不作为计取其他工程费用的基数。
石油工程建设各地区人工工日单价表(表5)
序号 | 地区名称 | 人工工日单价(元) |
---|---|---|
一 | 六类地区 | 44.50 |
二 | 高类别地区 | |
1 | 甘肃庆阳地区、兰州市 | 47.55 |
2 | 内蒙古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陕北地区 | 49.20 |
3 | 甘肃玉门地区 | 53.58 |
4 | 新疆乌鲁木齐市 | 56.70 |
5 | 新疆克拉玛依、吐哈等 | 61.31 |
6 | 新疆塔里木地区 | 62.54 |
7 | 青海海西州地区 | 65.98 |
二、人工工日单价的调整
1.石油建设安装工程的人工工日单价实行动态管理,由集团公司工程技术服务定额编制领导小组根据国家和集团公司工资制度改革等文件规定组织对人工工日单价进行测算,作出调整,报请集团公司批准后执行。
2.(表5)以外其他地区由中国石油投资的建设项目,其定额人工工日单价由本定额管理部门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