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建设期投资贷款利息
:是指建设项目投资中分年度使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贷款、
在建设期内应归还的贷款利息。
一、费用内容:投资贷款利息(含企业集资、建设债券和外汇贷款等利息)
二、计算方法:根据不同资金来源分别计算。
1、国内人民币贷款利息,按单利法计算:
本年贷款额
建设期投资贷款利息=∑(年初贷款本金累计+本年贷款/2
)×年利率
2、外汇贷款利息,按复利法计算:
本年贷款额
建设期投资贷款利息=∑(年初贷款本息累计+本年贷款/2
)×年利率
5.2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
行条例》规定,应缴纳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计算方法:按国家有关规定及国家计委、国家税务局计投资[1993]94号文件“关
于印发《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石油行业税目注释》的通知”执行。
5.3
铺底流动资金:是指经营性建设项目为保证初期生产经营正常进行,按规定应列入
建设项目概算总投资中的铺底流动资金。油气田工程及长输管道工程一般不计列此项费用。
计算方法:按
1—3个月工厂成本的30%计列为铺底流动资金;或按概算投资的1%—2%计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