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为规范我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其有关工程量计算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
3.本办法所称的建设工程包括: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仿古建筑工程等。
4.本办法是我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组成部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除应遵守本办法外,还应符合国家、本省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