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工程清单计价文件应按本办法规定的统一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不得随意删除或涂改,填写的单价或合价不能空缺。
2.工程量清单计价文件应由下列内容组成:
2.1 工程计价文件封面
2.2 工程计价文件扉页
2.3 工程计价总说明
2.4 工程计价汇总表
2.5 分部分项工程计价表
2.6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
2.7 不可竞争项目清单计价表
2.8 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
2.9 税金计价表
2.10 主要材料、工程设备一览表
3.工程计价总说明应按下列要求填写:
3.1 工程量清单总说明的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工程发包及分包范围、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使用材料(工程设备)的要求、对施工的特殊要求和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等。
3.2最高投标限价总说明的内容应包括:采用的计价依据、采用的价格信息来源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有关内容等。
4.工程量清单计价文件统一格式:见附录A~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