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为合理确定建设工程造价,统一建设工程造价的编制和计算方法,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 号)精神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编制本费用定额。
二、本费用定额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工程造价的编制与审核。
三、本费用定额所称的建设工程,包括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
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仿古建筑工程等。
四、本费用定额编制遵循“科学合理、简明实用”的原则,取费标准根据建设工程各专业正常施工条件下的社会平均水平综合测定。
五、本费用定额是我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组成部分,与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配套使用,是编制与审核最高投标限价的依据。工程造价鉴定、工程成本价界定可依据本费用定额,企业投标报价可参考本费用定额。
六、本费用定额的组成内容主要包括建设工程造价费用构成、建设工程造价计算程序、计费规定和各专业工程费用项目划分及取费标准等。
七、本费用定额由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