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安徽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安装定额”,是依据国家现行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及相关定额,并结合近几年我省出现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情况,及安装工程设计与施工特点编制的。 二、本安装定额共分为十一册,包括: 第一册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 第二册 热力设备安装工程 第三册 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 (上、下) 第四册 电气设备安装工程 第五册 建筑智能化工程 第六册 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 第七册 通风空调工程 第八册 工业管道工程 第九册 消防工程 第十册 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 第十一册 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 三、本安装定额适用于我省境内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中的给排水、采暖、燃气、通风空调、消防、电气照明、智能化系统等设备、管线的安装工程和一般机械设备工程。(本条修改) 四、本安装定额的作用 1.是编审设计概算、最高投标限价、施工图预算的依据。 2.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的依据。 3.是工程成本评审、工程造价鉴定的依据。 4.是施工企业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拨付工程价款、竣工结算的参考依据。 五、本安装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编制的,反映当前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六、本安装定额中人工工日以“综合工日”表示,不分工种、技术等级。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及人工幅度差。 七、本安装定额中的材料: 1.本安装定额中的材料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其他材料。 2.本安装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净用量和损耗量。损耗量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现场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逐一列出消耗量,难以计量的材料以“其他材料费”表示。 3.本安装定额中消耗量用括号“( )”表示的为该子目的未计价材料用量,基价中不包括其价格。 八、本安装定额中的机械及仪器仪表: 1.本安装定额的机械台班及仪器仪表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配备、施工工效测算确定的,已包括幅度差。 2.本安装定额中仅列主要施工机械及仪器仪表消耗量。凡单位价值2000 元以内、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施工机械及仪器仪表,定额中未列消耗量,企业管理费中考虑其使用费,其燃料动力消耗在材料费中计取。难以计量的机械台班以“其他机械费”表示。 九、本安装定额关于水平和垂直运输: 1.设备:包括自安装现场指定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 2.材料、成品、半成品:包括自施工单位现场仓库或现场指定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 3.垂直运输基准面:室内以室内地平面为基准面,室外以安装现场地平面为基准面。 十、本安装定额未考虑施工与生产同时进行、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时降效增加费,实际发生时另行计算。 十一、本安装定额中凡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凡注有“××以外”或“××以上”者,则不包括“××”本身。 十二 、本安装定额授权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负责解释和管理。 十三、著作权所有,未经授权,严禁使用本书内容及数据制作各类出版物和软件,违者必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