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 一、本章内容包括点型探测器、线型探测器、按钮、消防警铃/声光报警器、空气采样型探测器、消防报警电话插孔(电话)、消防广播(扬声器)、消防专用模块(模块箱)、区域报警控制器、联动控制箱、远程控制箱(柜)、重复显示器、火灾报警系统控制主机、联动控制主机、消防广播及电话主机(柜)、火灾报警控制微机、备用电源及电池主机柜、报警联动控制一体机、电气火灾监控设备、消防电源监控设备、防火门监控设备、智能应急照明疏散指示设备、水位显示报警装置、余压监控系统设备、防爆设备的安装工程。 二、本章适用于工业和民用建(构)筑物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安装。 三、本章均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设备和箱、机及元件的搬运,开箱检查,清点,杂物回收,安装就位,接地,密封,箱、机内的校线、接线、压接端头(挂锡)、编码,测试、清洗,记录整理等。 2.本体调试。 四、有关说明: 1.安装定额中箱、机是以成套装置编制的;柜式及琴台式均执行落地式安装相应项目。 2.闪灯执行声光报警器。 3.电气火灾监控、消防电源监控、防火门监控系统及智能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系统等消防电子系统: (1)除另有注明外,控制器按点数优先执行区域报警控制器安装,超出区域报警控制器点数的,执行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安装,执行区域报警控制器、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时,定额人工均乘以系数0.5。 (2)电气火灾监控等系统互感器执行第四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3)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温度传感器执行线型探测器安装定额,人工乘以系数2.0。 (4)智能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系统设备安装只适用于编码型灯具及其配套设备,不适用于普通AC220V应急灯具等安装,普通AC220V应急灯具等安装仍执行第四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5)带联动功能闭门器安装只适用于编码型电动闭门器,普通闭门器执行《安徽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相应项目。 4.本章不包括防火门监控系统门磁开关安装内容,执行第五册《建筑智能化工程》相应项目。 5.火灾报警控制微机安装中不包括消防系统应用软件开发内容。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火灾报警系统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二、点型探测器、防爆设备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不分规格、型号、安装方式与位置,以“个”“对”为计量单位。探测器安装包括了探头和底座的安装及本体调试。红外光束探测器是成对使用的,在计算时一对为两只。 三、线型探测器依据探测器长度、信号转换装置数量,报警终端电阻、光纤测温主机数量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分别以“m” “台”“个”为计量单位。 四、空气采样管依据图示设计长度计算,以“m”为计量单位;极早期空气采样报警器依据探测回路数按设计图示计算,以“台”为计量单位。
五、区域报警控制器、联动控制箱、火灾报警系统控制主机、联动控制主机、报警联动一体机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区分不同点数、安装方式,以“台”为计量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