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搭、拆桩基础支架平台,拱、板涵盔支架,桥梁支架及预压,组装、拆卸船排,组装、拆卸柴油打桩机,组装、拆卸万能杆件,挂篮安装、拆除、推移,筑、拆胎、地模,施工电梯,施工塔式起重机,组装、拆除架桥机等项目。
二、本章定额支架平台适用于陆上、支架上打桩及钻孔灌注桩。支架平台分陆上平台与水上平台两类,其划分范围如下:
1.水上支架平台:凡河道原有河岸线向陆地延伸2.50m范围,均可套用水上支架平台。
2.陆上支架平台:除水上支架平台范围以外的陆地部分,均属陆上支架平台,但不包括坑洼地段。坑洼地段平均水深超过2m的部分,可套用水上支架平台。平均水深在1m~2m时,按水上支架平台和陆上支架平台各取50%计算。平均深度在1m以内时,不做坑洼处理。如下图:
三、打桩机械锤重的选择:
桩类别 |
桩长度(m) |
桩截面积S(m2)或管径(mm) |
柴油桩机锤重(kg) |
钢筋混凝土方桩及板桩 |
L≤8.00 |
S≤0.05 |
600 |
L≤8.00 |
0.05<S≤0.105 |
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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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L≤16.00 |
0.105<S≤0.125 |
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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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L≤24.00 |
0.125<S≤0.160 |
2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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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0<L≤28.00 |
0.160<S≤0.225 |
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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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0<L≤32.00 |
0.225<S≤0.250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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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0<L≤40.00 |
0.250<S≤0.300 |
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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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筋混凝土管桩 |
L≤25.00 |
Φ400 |
2500 |
L≤25.00 |
Φ550 |
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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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25.00 |
Φ600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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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50.00 |
Φ600 |
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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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25.00 |
Φ800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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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50.00 |
Φ800 |
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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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25.00 |
Φ1000 |
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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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50.00 |
Φ1000 |
8000 |
注:钻孔灌注桩工作平台按孔径Φ小于1000,套用锤重1800kg打桩工作平台;Φ大于1000,套用锤重2500kg打桩工作平台。
四、桥涵拱盔、支架均不包括底模及地基加固在内。
五、水上安拆挂篮需浮吊配合时应另行计算。
六、组装、拆卸船排定额中未包括压舱费用。压舱材料取定为大石块,并按船排总吨位的30%计取(包括装、卸在内150m的二次运输费)。
七、组装拆卸架桥机定额中不包括架桥机改装及进出场费用。
八、搭、拆水上工作平台定额中,已综合考虑了组装、拆卸船排及组装、拆卸打拔桩架工作内容,不得重复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搭拆打桩工作平台面积计算
1.桥梁打桩:F=N1F1+N2F2
每座桥台(桥墩):F1=(5.5+A+2.5)×(6.5+D)
每条通道:F2=6.5×[L-(6.5+D)]
式中F——工作平台总面积;
F1——每座桥台(桥墩)工作平台面积(㎡);
F2——桥台至桥墩间或桥墩至桥墩间通道工作平台面积(㎡);
N1——桥台和桥墩总数量(个);
N2——诵道总数量(个);
D——两排桩之间距离(m);
L——桥梁跨径或护岸的第一根桩中心至最后一根桩中心之间的距离(m);
A——桥台(桥墩)每排桩的第一根桩中心至最后一根桩中心之间的距离(m)。
二、凡台和墩或墩与墩之间不能连续施工时(如不能断航、断交通或拆迁工作不能配合),每个墩、台可计一次组装、拆卸柴油打桩架及设备运输。
工作平台面积计算示意图:
注:图中尺寸均为m。
三、桥涵拱盔、支架空间体积计算
1.桥涵拱盔体积按起拱线以上弓形侧面积乘以(桥宽+2m)计算。
2.桥涵支架体积为结构底至原地面(水上支架为水上支架平台顶面)平均标高乘以纵向距离再乘以(桥宽+2m)计算。
3.支架堆载预压按支架上承载的现浇混凝土梁体积计算。
四、挂篮及扇形支架
1.定额中的挂篮形式为自锚式无压重轻型钢挂篮,钢挂篮重量按设计要求确定。推移工程量按挂篮重量乘以推移距离以“t·m”为单位计算。
2.0#块扇形支架安拆工程量按顶面梁宽计算。边跨采用挂篮施工时,其合拢段扇形支架的安拆工程量按梁宽的50%计算。
3.挂篮、扇形支架的制作工程量已含在安拆定额中。
4.挂篮、扇形支架发生场外运输可另行计算。
五、地模、胎模
1.各种材质的地模、胎模,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工程量,并应包括操作等必要的宽度和周转次数以“m2”计算,执行相应项目。
2.利用原有场地时不计地模费,需加固和修复时可另行计算。
六、施工塔式起重机和施工电梯所需安拆数量和使用时间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进度安排进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