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 明 1.本章分为两节,主要内容包括顶管和拉管。 2.工作坑垫层、基础采用非定型井的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0,其他不变。如果方(拱)管涵需设滑板和导向装置时,另行计算。 3.工作坑挖土方及回填按实际做法,套用土石方工程的相应定额。 4.工作坑内管(涵)明敷,应根据管径、接口套用“市政管网工程”第一章的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系数1.10,其他不变。 5.本章定额是按无地下水考虑的,如遇地下水时,排(降)水按相关定额另行计算。 6.顶管工程中钢板内、外套环接口项目,只适用于设计要求的永久性套环管口。顶进中为防止错口,在管内接口处所设置的工具式临时性钢胀圈不应套用。 7.顶进施工中的方(拱)涵断面大于4m2,按箱涵顶进项目或规定执行。 8.工作坑如设沉井,其制作、下沉套用给排水构筑物的相应项目。 9.水力机械顶进定额中,未包括泥浆处理、运输,发生时可另计。 10.单位工程中,管径1600mm以内敞开式顶进在100m以内、封闭式顶进(不分管径)在50m以内时,顶进定额中的人工与机械乘以系数1.30。 11.顶管采用中继间顶进时,顶进定额中的人工与机械乘以下列系数分级计算:
12.安拆中继间项目仅适用于敞开式管道顶进,当采用其他顶进方法时,中继间费用允许另计。(删除) 13.顶管工程的材料是按50m水平运距、坑边取料考虑的,如因场地等情况取用料水平运距超过50m,根据超过距离和相应定额另行计算。 14.牵引管子目中已考虑造斜段及曲线消耗因素。采用塑料管时,消耗量应为 10.50/10m。回拖布管基价除以 1.15 系数。(本条修改) 15.牵引管扩孔孔径按需铺管管径的1.35倍已考虑在子目中。 16.牵引各类绑扎在一起的塑料管时,按理论总管径套用相应子目中相同管径进行计算。 17.泥浆外运另行计算。(本条修改) 18.一次性回拖距离超过300m回拖布管基价乘1.30 系数,塑料管在其基价基础上乘1.20系数。 19.钻机导向孔工作内容包括地下管线复核、测量放线、拖头安装、拆卸、穿越管道地面布设。 20.顶管管材采用 = 3 * ROMAN III级管管材价格,使用时应根据设计要求和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调整。 工程量计算规则 1.各种材质管道的顶管工程量,按设计顶进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2.水平定向钻进定额中,钻导向孔及扩孔工程量按井中到井中之间距离计算。 3.回拖布管工程量按钻导向孔长度加1.5m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