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 明 一、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1.混疑土构件分为现浇混凝土构件、现场预制混凝土构件、钢筋、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安装、构件制品运输五部分。 2.混凝土石子粒径取定,设计有规定的按设计规定,无设计规定按下表规定计算:
注:本表规定也适用于其他分部。 3.现浇柱子目已按规范规定综合考虑了底部铺垫1:2水泥砂浆的用量。 4.室内净高超过8m的现浇注、梁、板(各种板)的人工工日分别乘以下系数:净高在12m内1.18;净高在18m内1.25。 5.现场预制构件,如在加工厂制作,混凝土配合比按加工厂配合比计算;加工厂构件及商品混凝土改在现场制作,混凝土配合比按现场配合比计算,其工料、机械台班不调整。 6.小型混疑土构件,系指单位体积在0.05m3以内未列出子目的构件。 7.混凝土养护中的草袋子改用塑料薄膜。 8.构筑物中混凝土、抗渗混凝土已按常用的强度等级列入基价,设计与子目取定不符综合单价调整。 9.泵送混凝土子目中已综合考虑了输送泵车台班,布拆管及清洗人工、泵管摊消费、冲洗费。当输送高度超过30m时,输送泵车台班乘以1.10,输送高度超过50m时,输送泵车台班乘以1.25。当泵送混凝土价格中已包含输送泵车台班以及泵管摊消费时,应扣除定额中相应项目费用。 10.商品混凝土用量:每次10m3(含10m3)以内,用量乘以系数1.1,5.0m3(含5.0m3)内用量乘以系数1.20。 11.钢筋以手工绑扎,部分焊接及点焊编制,实际施工与定额不符者仍执行本定额。 12.非预应力钢筋不包含冷加工,如需进行冷拉时,冷拉费用不予增加,钢筋的延伸率也不考虑。 13.用盘圆加工冷拔钢丝的加工费,已考虑在材料预算价格中,其冷拔钢材损耗率3%,可增加在钢材供应计划内。 14.粗钢筋接头采用电渣压力焊、套管接头、镦粗直螺纹等接头者,应分别执行钢筋接头定额。计算了钢筋接头不能再计算钢筋搭接长度。 15.各种钢筋、铁件损耗率如下:普通钢筋2%,铁件1%,设计图纸未注明的钢筋搭接用量已包括在钢筋损耗率内。 16.预制构件如采用蒸汽养护时每立方米增加养护费64元。 17.混疑土构件未考虑早强剂的费用,如需提高强度,渗入早强剂时,其费用另行计算。 18.构件运输定额不分构件名称、类别,均按定额执行,运输距离应由构件堆放地(或构件加工厂)至施工现场的实际距离确定。 19.构件吊装定额包括场内运距150米以内的运输费,如超过时,按1km以内的运输定额执行,同时扣去定额中的运输费。 二、模板工程 本章分现浇构件模板、现场预制构件模板两个部分,使用时应分别套用。为便于施工企业快速报价,本定额在附录中列出了混凝土构件的模板含量表,供使用单位参考。按设计图纸计算模板接触面积或使用混凝土含模量折算模板面积,两种方法仅能使用其中一种,相互不得混用。使用含模量者,竣工结算时模板面积不得调整。 1.现浇构件模板子目按不同构件分别编制了复合木模板配钢支撑、木模板配木支撑,使用时,任选一种套用。 2.现场预制构件模板子目,按不同构件,分别以复合木模板、木模板,同时配以标准砖底模或混凝土底模编制,使用其他模板时,不予换算。 3.模板工作内容包括清理、场内运输、安装、刷隔离剂、浇灌混凝土时的模板维护、拆模、集中堆放、场外运输。木模板包括制作(预制构件包括刨光、现浇构件不包括刨光),复合木模板包括装箱。 4.现场钢筋混凝土柱、梁、板的支模高度以净高(底层无地下室者高需另加室内外高差)在3.6m以内为准,净高超过3.6m的构件其钢支撑、零星卡具及模板人工分别乘以以下系数。
注:轴线未形成封闭框架的柱、梁、板称独立柱、梁、板。 5.支模高度净高: (1)柱:无地下室底层是指设计室外地面至上层板底面、楼层板顶面至上层板底面(无板时至柱顶); (2)梁、枋、桁:无地下室底层是指设计室外地面至上层板底面、楼层板顶面至上层板底面(无板时至梁、枋、桁顶面); (3)板:无地下室底层是指设计室外地面至上层板底面、楼层板顶面至上层板底面。 6.模板项目中,仅列出周转木材而无钢支撑项目,其支撑量已含在周转木材中。 7.模板材料已包含砂浆垫块与钢筋绑扎用的22号镀锌铁丝在内,现浇构件和现场预制构件不用砂浆垫块,而改用塑料卡,每10㎡模板另加塑料卡费用每只0.2元,计30只,合计6.00元。 8.有梁板中的弧形梁模板按弧形梁定额执行(含模量=肋形板含模量)其弧形板部分的模板按板定额执行。砖墙基上带形混凝土防潮层模板按圈梁定额执行。 9.现浇板底面设计不抹灰者,增加模板缝贴胶带纸人工费1元/㎡。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现浇混疑土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混疑土工程量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图示尺寸实体积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支架、螺栓孔、螺栓、预埋铁件及墙、板中0.3㎡内的孔洞所占体积。留洞所增加工、料不再另增费用。 2.柱:分矩形、圆形、多边形等,使用定额时应分别按各种规格套用项目。 (1)柱高按柱基上表面到楼板下表面高度计算。 (2)有梁板的柱高应按柱基上表面到楼板下表面计算柱高。 (3)有楼隔层的柱高按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上层楼板下表面的高度分层计算。 (4)依附在柱上的云头、梁垫、蒲鞋头的体积另列计算。 (5)多边形圆柱按相应的圆柱定额执行,其规格按断面对角线长套用定额。 (6)构造柱按全高计算,应扣除与现浇板、梁相交部分的体积,与砖墙嵌接部分的混凝土体积并入柱身体积内计算。 3.梁:按图示断面尺寸乘梁长以立方米计算,梁长按下列规定确定: (1)梁与柱连接时,梁长算至柱侧面。 (2)主梁与次梁连接时,次梁长算至主梁侧面。伸入砖墙内的梁头、梁垫体积并入梁体积内计算。 (3)依附于梁(包括阳台梁、圈过梁)上的混凝土线条(包括孤形线条)按延长米另行计算(梁宽算至线条内侧)。 (4)现浇挑梁按挑梁计算,其压入墙身部分按圈梁计算;挑梁与单、框架梁连接时,其挑梁应并入相应梁内计算。 (5)老戗嫩戗按设计图示尺寸,按实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4.板:按图示面积乘板厚以立方米计算(梁板交接处不得重复计算)。其中: (1)有梁板按梁(包括主、次梁)、板体积之和计算。 (2)平板按实体积计算。 (3)各类板伸入墙内的板头并入板体积内计算。 (4)预制板缝宽度在100mm以上的现浇板缝按平板计算。 (5)有多种平板连接时,以墙中心线为界,伸入墙内的板头并入板内计算。 (6)戗翼板系指古典建筑中的翘角部位,并连有摔网椽的翼角板。其工程量(包括摔网椽和板体积之和)按图示尺寸,以实体积立方米计算。 (7)椽望板系指古典建筑中在飞檐部位,并连有飞檐和出檐椽重叠之板。其工程量(包括飞椽、檐椽和板体积之和)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实体积立方米计算。 (8)亭屋面板(曲面形)系指古典建筑亭面板,为曲形状。其工程量按图示尺寸,以实体积立方米计算。 5.中式屋架系指古典建筑中立帖式屋架。其工程量(包括立柱、童柱、大梁,双步体积之和)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实体积立方米计算。 6.枋、桁: (1)枋子(看枋)、桁条、梓桁、连机、梁垫、蒲鞋头、云头、斗拱、椽子等构件,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实体积立方米计算。 (2)枋子与柱交接时,枋的长度应按柱间净距计算。 7.吴王靠,挂落按延长米计算。 8.古式零件系指梁垫、蒲鞋头、云头、水浪机、插角、宝顶、莲花头子、花饰块等以及单件体积小于0.05立方米未列入的古式小构件。 二、现场预制混凝土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混凝土工程量均按图示尺寸实体积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铁件、板内小于0.3㎡孔洞面积所占的体积。 2.装配式构件制作 (1)装配式构件一律按施工图示尺寸以实际体积计算,空腹构件应扣除空腹体积。 (2)预制混凝土板间需补现浇板缝时,按平板定额执行(5mm宽以内的板缝、混凝土灌缝已包括在定额内)。 (3)预留部位浇捣系指柱、枋、云头交叉部位需电焊后浇制混凝土部分,其工程量按实际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4)预制混凝土花窗,按其外围面积以平方米计算,边框线抹灰另按抹灰工程规定计算。 3.预制混凝土构件安装及灌缝工程量的计算方法,与构件制作的工程量计算方法相同。 三、钢筋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一)一般规则: 1.钢筋工程应区别现浇构件、现场预制构件等,以及不同规格分别按设计展开长度(展开长度、保护层、搭接长度应符合规范规定)乘理论重量以吨计算。 2.计算钢筋工程量时,搭接长度按规范规定计算。当梁、板(包括整板基础)φ8以上的通筋未设计搭接位置时,预算书暂按8m一个双面电焊接头考虑,结算时应按钢筋实际尺寸调整搭接个数,搭接方式按已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确定。 3.电渣压力焊、锥螺纹、镦粗直螺纹、套管挤压等接头以“个”计算。预算书中,底板、梁暂按8m长一个接头的50%计算;柱按自然层每根钢筋1个接头计算。结算时应按钢筋实际接头个数计算。 4.桩顶部破碎混凝土后主筋与底板钢筋焊接分别分为灌注桩、方桩(离心管桩按方桩)以桩的根数计算。每根桩端焊接钢筋根数不调整。 5.各种砌体内的钢筋加固分绑扎、不绑扎按吨计算。 (1)预埋铁件、螺栓按设计图纸以吨计算,执行铁件制安定额。 (2)预制柱上钢牛腿按铁件以吨计算。 (二)钢筋直(弯)、弯钩、圆柱、柱螺旋箍筋及其他长度的计算: 1.梁、板为简支,钢筋为Ⅱ、Ⅲ级钢时,可按下列规定计算: (1)直钢筋净长=L-2c
(2)弯起钢筋两端带直钩净长=L-2c+2H′+2×0.414H′ 当θ为30°时,公式内0.414H′ 改为0.268H′ 当θ为60°时,公式内0.414H′ 改为0.577H′
(3)末端需作90°、135°弯折时,其弯起部分长度按设计尺寸计算。 (4)当(1)(2)(3)采用Ⅰ级钢时,除按上述计算长度外,在钢筋末端应设弯钩,每只弯钩增加6.25d。 2.箍筋末端应作135°弯钩,弯钩平直部分的长度e,一般不应小于箍筋直径的5倍;对有抗震要求的结构不应小于箍筋直径的10倍。 当平直部分为5d时, 箍筋长度L=(a-2c+2d)×2+(b-2c+2d)×2+14d; 当平直部分为10d时, 箍筋长度L=(a-2c+2d)×2+(b-2c+2d)×2+24d。
3.弯起钢筋终弯点外应留有锚固长度,在受拉区不应小于20d;在受压区不应小于10d。弯起钢筋斜长按下表系数计算。
4.箍筋、板筋排列根数= 上式中L=柱、梁、板净长。柱梁净长计算方法同混凝土,其中柱不扣板厚。板净长指主(次)梁与主(次)梁之间的净长。计算中有小数时,向上舍入(如:4.1取5)。
5.圆桩、柱螺旋箍筋长度计算: 上式中:D=圆柱、柱直径;C=主筋保护层厚度;d=箍筋直径;h=箍筋间距;n=箍筋道数=柱;桩中箍筋配置长度÷h+1。 6.其他:有设计者按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按下列规定计算: (1)柱底插筋
(2)斜筋挑钩
四、构件制品场外运输 1.预制混凝土构件场外运输工程量计算方法与构件制作工程量计算方法相同。但板类及厚度在50mm内薄型构件由于在运输、安装过程中易发生损耗,应增加构件损耗率为:场外运输0.8%,场内运输0.5%,安装损耗0.5%;工程量按下列规定计算: 制作、场外运输工程量=设计工程量×1.018 安装工程量=设计工程量×1.01 2.成型钢筋场外运输工程量同制作绑扎钢筋工程量以吨计算。 3.零星金属构件(含铁件)场外运输工程量与零星金属构件安装工程量相同,以吨计算。 4.砖件场外运输按实际运输数量以块计算。 5.加工后石制品场外运输工程量按设计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6.木构件场外运输工程量与木构件安装工程量相同,以立方米计算。 7.门窗场外运输按门窗洞口的面积(包括框、扇在内)以平方米计算,带纱扇时,工程量乘系数1.4。 四、模板工程量按以下计算工程量 (一)现浇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现浇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工程量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混凝土与模板的接触面积以平方米计算。若使用含模量计算模板接触面积者,其工程量=构件体积×相应项目含模量(含模量表详见附录一)。 2.钢筋混凝土板上单孔面积在0.3㎡以内的孔洞,不予扣除,洞侧壁模板不另增加,但 突出墙面的侧壁模板应相应增加。单孔面积在0.3㎡以外的孔洞,应予扣除,洞侧壁模板面积并入板模板工程量之内计算。 3.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分别按柱、梁、板有关规定计算,墙上单面附墙柱并入墙内工程量计算,双面附墙柱按柱计算。 4.预制混凝土板间或边补现浇板缝,缝宽在100mm以上者,模板按平板定额计算。 5.构造柱外露均应按图示外露部分计算面积,构造柱与墙接触面不计算模板面积。 6.现浇圆弧形构件除定额已注明者外,均按垂直圆弧形的面积计算。 7.栏杆按扶手的延长米计算,扶手、栏板的斜长按水平投影长度乘系数1.18计算。 8.砖侧模分别不同厚度,按实砌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9.斗拱、古式零件按照构件混凝土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10.古式栏板、吴王靠按照设计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 11.拱圈石拱模按拱圈石底面弧形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二)现场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模板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现场预制构件模板工程量,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模板接触面积以平方米计算。若使用含模量计算模板面积者,其工程量=构件体积×相应项目的含模量。砖与混凝土地模费用已包括在定额含量中,不再另行计算。 2.漏空花格窗、花格芯按外围以平方米面积计算。 3.斗拱、古式零件按照构件混凝土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4.挂落按设计水平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5.栏杆件、吴王靠构件按设计图示垂直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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