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施工总承包形式发包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建筑、装饰、安装、附属道路等多个专业工程时,其费率计取不再区分专业,均按“建筑工程取费标准”中相应建筑类型的费率计取。
2、以施工总承包形式发包的市政工程包括道路、桥梁、安装、绿化等多个专业工程时,其费率计取不再区分专业,均按“市政工程取费标准”中“道路、排水、桥涵工程”的费率计取。
3、以单个专业工程发包的工程,其费率按该专业工程相应费率计取。
4、发包的工程包括多个专业工程,但不能确定主要专业工程的,按其工程造价中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三项费用之和占比最大专业工程的费率计取(共用册定额中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三项费用不作为计算基础)。
5、挖或填方量超过5000m3的土石方工程,其费率按建筑、市政工程取费标准中“大型土石方工程”的相应费率计取。
6、共用册定额与专业工程定额配套使用的,其费率按其配套专业工程相应费率计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