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吊装加固,金属抱杆安装拆除与移位,平台铺设与拆除设备,顶升、提升装置安装、拆除,大型设备专用机具安装、拆除,焊接工艺评定,胎(模)具制作、安装、拆除,防护棚制作、安装、拆除。
二、不论使用何种施工方法,本章定额不得调整。
1.金属抱杆定额项目的说明:
(1)金属抱杆的选用:
①根据设备吊装重量与吊装高度,按照本定额规定的范围选用金属抱杆。
②金属抱杆规格的选定,应以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为依据。
⑧金属抱杆的选用以抱杆起重量为依据,金属抱杆的高度只作参考,不作为取定的依据。
(2)金属抱杆的安装、拆除,不论采用那种施工方案,均不得调整。定额内不包括拖拉坑埋设。
(3)金属抱杆每安装、拆除一次,可计取一次台次使用费。同一规格的金属抱杆在一个装置内最多只能计算三次台次使用费。
(4)抱杆每次移位按15m计算,不足15m也按移位一次计算。累计移位超过60m(含60m)按新立一座计算安拆费及台次使用费,但不得另计移位费。
(5)定额内的主抱杆安装拆除项目中不包括灵机抱杆的安装拆除。如加设灵机时,应另执行相应的定额项目。
2.拖拉坑应根据承受能力,按实际埋设量,按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土方量、钢丝绳及绳卡等用量不得调整。如采用与定额不同的埋件,可按实调整计算。
3.吊耳制作安装定额,是按吊耳不同步距荷载要求,所选用材料与结构形式综合取定的,其定额消耗量不得调整。对于吊装方案不采用吊耳的工程,不得计算此项费用。
三、抱杆承重地基处理费
承重地基是否进行处理是根据地基位置的地质条件和设备最大吊装重量、抱杆自重、绳索具及附加物对抱杆的压力综合考虑,需要挖土、垫层、捣制砼等处理项目,可按现行
九、气柜胎具的计算:
1.螺旋式气柜的轨道煨弯胎具制作以单套胎具考虑的,如根据施工图需要制作多套胎具时,其工程量按规定公式计算。
2.型钢煨弯胎具制作均根据施工图实际,以单套胎具考虑的,如根据施工图需要制作多套胎具时,其工程量按规定公式计算。
十、胎具主材已将回收值从定额内扣除,不再考虑摊销。
型钢煨制胎具以“圈”计算。一个工地同时煨制同样材料、同样规格、同样直径的型钢圈,不论煨制批量多少,只能计算一次胎具。胎具用料已将回收值从定额内扣除,不再摊销。
十一、组装平台是按摊销量进入定额的,主要材料按15次周转使用计算。平台面积每增减lOm2时,应按最接近的定额子目进行增减调整。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金属抱杆的安装、拆除、移位及抱杆台次使用费均按单金属抱杆以“座”计算。如采用双金属抱杆时,应按规定进行调整。
二、金属抱杆每安装、拆除一次,可计取一次台次使用费。同一规格的金属抱杆在一个装置内最多只能计算三次台次使用费。
三、金属抱杆水平移位距离累计达到或超过60m及一次移位达到或超过60m,均应分别按新立一座抱杆计算台次使用费。
四、拖拉坑挖埋的计算,应根据承受能力,按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以“个”计算。
五、吊耳的数量以审批后的施工方案为依据,按荷载能力以“个”计算。
六、封头压制胎具按胎具直径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七、筒体卷弧胎具根据每台制作设备扣除外部附件的金属质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t”计算。
八、浮头式热交换器试压胎具,根据热交换器设备直径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九、设备分段组装胎具及设备分片组装胎具均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十、设备组装及吊装加固,根据审批后的施工方案以“t”计算。
十一、施工胎具、吊具、顶升装置区别油罐不同构造、施工方法和规格,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座”计算。
十二、油罐组装的临时加固件,区别不同油罐容积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座”计算。
十三、球罐焊接防护棚制作、安装与拆除,应根据防护棚的构造形式和球罐不同容积,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十四、球罐组装胎具制作、安装与拆除,应根据不同规格,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十五、气柜型钢偎弯胎具制作以“套”计算。定额是以单套胎具考虑的,如需要制作多套胎具时,其工程量按公式1+0.4(N-l)计算。
十六、气柜组装胎具制作、安装与拆除,应根据气柜结构形式和不同容积,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座”计算。
十七、螺旋气柜轨道偎弯胎具制作以“套”计算。定额是以单套胎具考虑的,如根据施工图需要制作多套胎具时,其工程量按公式1+0.6(N-l)计算。
十八、焊接工艺评定、产品试板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不分设备容积和质量,每台计算一次。
十九、现场组装平台的铺设和拆除应根据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按其搭设方式,以“座”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