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
一、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是在现阶段建设施工过程中,为达到绿色施工和安全防护标准,需实施实体工程之外的措施性项目而发生的费用,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
2.在保证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项目实施中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减少对环境影响,实现环境保护、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地与土地资源保护,达到广东省《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所需要的措施性费用。
二、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属于不可竞争费用,工程计价时,应单独列项并按本定额相应项目及费率计算。
三、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补充内容和建设单位对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有其他要求的,所发生费用应一并列入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列支和使用。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一、根据施工图纸、方案及施工组织设计等资料,以下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项目
按相关定额子目计算:
1.综合脚手架
2.靠脚手架安全挡板
3.围尼龙编织布
4.桥梁支架
5.施工现场围挡和临时占地围挡:包括砌围墙、钢板墙、铁皮围挡、玻璃钢围栏、移动式围栏等。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中心城区主要路段不低于2.5m;其他路段不低于1.8m; 或按当地造价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文件要求计算。
6.施工围挡照明
7.独立安全防护挡板
8.吊装设备基础
二、对于不能按工作内容单独计量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具体包括绿色施工、临时设施、安全施工和用工实名管理(具体内容详见《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项目工作内容构成表》)。编制概预算时,以分部分项费的人工费与施工机具费之和为计算基础,以专业工程类型区分不同费率计算,基本费率按下表的值计算:专业工程 | 计算基础 | 基本费率(%) |
单独场地平整工程 | 分部分项的(人工费+施工机具费) | 4.35 |
道路、管网工程 | 16.5 | |
桥涵、隧道、水处理构筑物工程 | 14.5 |
分部分项工程总费用在300万元以内(含300万元)的项目按基本费率乘以1.20。
1.道路工程包括道路工程、附属交通设施工程,管网工程包括排水管道、给水工程、燃气工程;
2.桥涵工程包括桥梁工程、箱涵工程;隧道工程包括车行隧道、人行隧道、管廊工程;
3.水处理构筑物包括净水工程的取水、净水厂、加压站,排水工程的污水处理厂、排水泵站、渠箱工程;
4.水厂、污水处理厂、泵站内的管网工程按管网工程计算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水厂、污水处理厂、泵站内的上部建筑按建筑工程计算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
三、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他内容,根据各地规定计算。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工作内容构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