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广东省南粤古驿道保护与修复工程费用计价指引(试行) 时间:2022.04.19 00:00 来源:本站整理
总说明
为了加强工程项目的造价管理工作,合理确定和控制南粤古驿道保护与修复工程投资,提高设计方案经济比选、设计概算编制的科学性,编制了《广东省南粤古驿道保护与修复工程费用计价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本指引)。
一、本指引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内古驿道本体及附属设施的保护与修复,配套设施新建、改建的计价活动。
二、本指引是我省南粤古驿道保护与修复工程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衡量工程造价合理性的基础之一,也可作为建设项目的投资估算编制与审查(评审)、设计概算编制与审查(评审)、施工图预算编制与审查(评审)、招标控制价编制与审查(评审)、结算编制与审查(评审)、调解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等活动的参考依据。
三、本指引根据《广东省南粤古驿道保护与修复指引(2018
年修编)》的内容、要求及做法图例进行参考编写,根据规划指引修编“修旧如故原则”的要求,按照原材料、原工艺、原形制、原结构的设计和传统施工工艺,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合格的传统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为基础编写,所有采用现代施工工艺和机械机具均不适用参考子目套用。
1.
古驿道本体、排水沟部分参照本指引参考子目的列项进行编制套价,如施工过程中基层处理采用现代施工机械机具应套用广东省现行相应的各专业定额。
2.
关隘及门楼、驿站(驿铺、驿庵及驿亭)部分应根据文物保护的要求参照现行相应的专业定额。
3.
安全防护部分应参照广东省现行相应的各专业定额。
4.
古桥路面(含条石栏杆)、古码头面层部分参照本指引参考子目的列项进行编制套价,如施工过程中基层处理采用现代施工机械机具应套用广东省现行相应的各专业定额。古桥、古码头的基础、桥墩、桥台等部分项目应根据文物保护的要求参照现行相应的专业定额。
5.
标识系统、服务设施及基础设施、交通衔接设施及连接线等部分应参照广东省现行相应的各专业定额。
6.
在工程项目中材料采用畜力二次运输参照本指引参考子目的列项进行编制套价,参考子目以外的材料其他二次运输方式应参照广东省现行相应的各专业定额。
四、本指引综合考虑了古驿道保护与修复工程中普遍存在的工程规模零星、分散、量小、野外环境作业、施工现场狭窄、通行与施工互相干扰、连续作业差及场内材料运输困难等对施工作业不利因素的影响。
五、本指引的编制依据、编制期价格取定:
1.
本指引人工费用按照2017 年全省建筑市场综合价格水平取定,各时期各地区的水平差异和幅度差可按各市发布的动态人工调整系数进行调整。材料价格按2017
年全省建筑市场综合价格水平取定,各时期各地区的可按各市发布的材料价格信息进行调整。管理费以人工费用为计算基础,按照人工费用的20%计算,实际执行时随人工费用变动而调整。
2.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计算:工程项目计价套用本指引参考子目的,按本指引的管理费、相关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其他项目费、利润和税金计算;在工程项目计价中参照借用相关其他专业定额子目的,按本指引的管理费、相关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其他项目费、利润和税金计算,其中参照借用2010
年广东省相关建筑与装饰、市政、安装、园林专业综合定额子目的,子目人工费乘以系数1.20计算。
六、遇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系数时,按连乘法计算。
七、除另有说明外,本指引凡注明“×××以内”或“×××以下”均包括“×××”本身;注明“×××以外”或“×××以上”的,均不包括“×××”本身。
八、本指引中未注明或省略的尺寸单位,均为“mm”。
九、本指引的解释、补充、修改、勘误等管理工作,由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