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轻型井点降水、喷射井点降水、大口径降水、管井降水等。
二、井点降水应保证连续供电,在电源无保证的情况下,使用备用发电机的台班另计。
三、定额中探井、阀门、观测孔、配电设施、水泵及泵管安装的费用已含在综合人工工日及其他材料费中。喷射井点定额包括两根观察孔制作,喷射井管包括了内管和外管,井点材料使用摊销量中已包括井点拆除时的材料损耗量。
四、井点成孔定额中未包括泥浆制作及运输的费用,发生时执行本定额其他册相应子目。
五、钻孔机成孔和沉井法成孔辐射井的土方及钢护筒应另行计算,土方外运执行本定额其他册相应子目。
六、定额中未含沟槽及沟槽内排水管线和管道铺设及障碍物处理费用,发生时另计。
七、定额中未含占地、路面拆除及路面、绿化恢复等费用,发生时另计。
八、辐射井中钻机法竖井施工定额中不含井口井字梁费用,井字梁混凝土及钢筋执行本定额其他册相应子目。
九、设计井深与定额井深不同时应按内差法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井点的安装、拆除按设计图示数量以“根”计算。
二、轻型井点、喷射井点、大口径井点的使用定额以“根·天”计算,其中轻型井点50根·天,喷射井点30根·天,大口径井点以10根·天。
三、管井、辐射井、竖井的抽水以“根·天”计算,按设计图示抽水管井的数量进行计算。井点使用时间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