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为合理确定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的修缮工程的工程造价,根据建筑市场的计价需要和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在1995年《全国统一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2010年《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和2010年《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的基础上,编制2012年《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修缮工程综合定额》(下称本综合定额)。
二、本综合定额共分三册:第一册“建筑与装饰修缮工程”、第二册“安装修缮工程”、第三册“市政修缮工程”。
三、本综合定额是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衡量工程造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审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竣工结算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也作为企业投标报价、加强内部管理和核算的参考。
四、本综合定额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的修缮工程,凡属本综合定额适用范围的工程,均以本综合定额为准;本综合定额未包括的修补项目,需套用2010年广东省相应专业综合定额的,除另有说明外,规定如下:
1、建筑与装饰工程,人工乘以系数1.15,材料乘以系数1.05。
2、安装工程,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0,材料乘以系数1.10。
3、市政工程见各章说明。
五、本综合定额以专业工种划分,按章、节、项目、子目排列,各章均有章说明、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由工作内容和定额表格组成,有的加上必要的附注。工作内容简单扼要地说明主要的施工工序,次要的工序虽未具体说明,但均已考虑在内。
六、本综合定额采用2010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工料机库。其中,人工工资单价51元/工日按2009年第二季度四类地区工资水平取定,材料价格按2009年第二季度全省综合水平确定,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按2009年第二季度全省综合水平确定。
七、本综合定额人工有关说明:
1、人工不分工种和技术等级,采用综合工日形式,已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人工幅度差、现场运输及清理现场等用工。
2、人工费为直接从事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人工单价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以及按规定应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与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
3、本综合定额中每工日按8小时工作制计算,签证用工(借工、时工、停工、窝工)每4小时内按0.5个工日、8小时内按1个工日计算。
八、本综合定额材料(含设备)有关说明:
1、材料消耗量已包括成品、半成品、材料配料等施工及场内运输过程中合理的损耗。
2、用量很少、占材料费比重很小的零星材料未有详细列出,但已考虑在其他材料费内,除定额另有说明外不另行计算。
3、材料价格采用到工地价格,包括材料原价或供应价格、材料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管费,以及施工企业自行对材料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检验试验费 (含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设备和化学药品等费用,以及技术革新和研究试制试验费),但不包括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构配件的见证取样检测所发生的费用。
4、子目中带( )符号者,只作换算时使用;子目中带[ ]符号者,表示未计价材料。
5、材料费包括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
九、本综合定额施工机械有关说明:
1、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根据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和大多数施工企业的装备程度综合取定,已包括机械幅度差。实际配备与定额不同时,除另有说明者外,均不作调整。
2、施工机械台班每台班按8小时工作制计算,签证台班每4小时内按0.5个台班、8小时内按1个台班计算。
3、机械费指施工机械作业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包括折旧费、大修理费、经常修理费、安拆及场外运输费、人工费、燃料动力费以及其他费用。
4、凡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两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工具、用具等未列为综合定额施工机械、仪表仪器,但已计在综合定额管理费内。
十、本综合定额管理费有关说明:
1、管理费是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综合考虑近年来经济增长、就业状况、物价水平和施工企业为组织施工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费用等因素测算确定的。
2、管理费内容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劳动保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财产保险费、财务费、工程保修费、工程保险费、税金、其他费用。
3、借工、时工的管理费标准,统一按10.00元/工日执行,停工、窝工的管理费按5.00元/工日执行。
十一、本综合定额的材料按施工单位自行采购考虑。由建设单位供应的材料,应列入工程造价。建设单位供应的材料由施工单位负责保管的,按本综合定额的有关规定计算材料保管费。
十二、本综合定额子目所列工程内容,均包括完成该项目全部施工过程所需的工、料、机费用,除注明外,均不得调整。
十三、本综合定额各项工程质量标准和施工操作均已按现行有关施工验收规范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规定考虑,已综合考虑修缮工程零星、分散、工程规模较小、连续性作业差、施工保障等人工降效因素。
十四、本综合定额凡注明×××以内或×××以下均包括本身,×××以外或×××以上均不包括本身。
十五、本综合定额的解释、补充、修改、勘误、印发等管理工作,由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按项目隶属关系由各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根据本综合定额的有关规定处理;经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处理后仍有争议者,可向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申请复议。
十六、本综合定额是我省工程建设的规范性文件,各部门、各单位和个人不准修改和翻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