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章 说 明
一、本章适用于城镇范围内市政给水、燃气工程的日常维修、爆漏抢修工程等内容。
二、本章修缮定额包括:井内清淤、升井、现浇钢筋混凝土井盖、改换井环盖、换井盖、阀门加长杆制作安装、法兰短管安装、擦扫路面和燃气工程。
三、给水管道的维修不在本章范围,发生时按以下范围划分和计算:
1、管道爆漏抢修时,管道安装总工程量30m以内时,除土石方工程外,其余项目套用《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0)》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50;管道安装总工程量50m以内时,除土石方工程外,其余项目套用《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0)》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30。当单项工程挖、填总土方量在1000m3以内的,其相应挖、运、填土方工程套用《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0)》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30。管道安装总工程量超过50m以上时,所有项目(含土石方工程)直接套用《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0)》相应项目。
2、耗水费按当地有关部门规定价格按实计算。
四、燃气抢修工程定额增补有关说明:
(一)燃气日常维护参照《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0)》相应项目执行。
(二)燃气抢修:
1、燃气抢修工程包括:a.关闭阀门、排放降压、排除泄漏险情救险工作。b.对损坏的燃气设施、管道拆除及修复工程。
2、本节各子目未包括燃气泄漏过程中的燃气损耗,各地依据《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及当地有关部门规定价格按实计算。
3、本节未包括实体修复工程,修复费用按《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0)》第六册燃气工程中带气接驳,管道、管件、阀门、凝水缸、调压器等拆除和安装定额相应项目执行,其中管道抢修总长度不足20m时,人工费和机械费各乘以系数1.5;管道抢修总长度不足50m时,人工费和机械费各乘以系数1.3。土方工程套用《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0)》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30。管道安装总工程量超过50m以上时,直接套用《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0)》相应项目。
五、给水、燃气抢修工程已综合考虑夜间施工增加费。
工程量计算规则
3.4.1给水工程
1.日常维修
(1)清阀门井按图示数量以座计算。
(2)升阀门井(升立式闸阀井、立式蝶阀井、直埋式井、卧式蝶阀井)按图示数量以座计算。
(3)现浇钢筋混凝土井盖以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不扣除钢筋所占的体积。
(4)改换井环盖,按图示数量以套计算。
(5)换井盖按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6)阀门加长杆制作安装,按图示尺寸以米计算。
2.爆漏抢修
(1)法兰短管安装,按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2)擦扫路面,按图示尺寸以10m2计算。
3.4.2燃气工程
燃气抢修:关闭阀门、排放降压、警戒、排险,按发生泄漏时间和位置以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