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
一、本章包括天棚抹灰,平面、跌级天棚,艺术造型天棚,其他面层(龙骨和面层),其他5节,共302条基价子目。
二、本章基价子目中砂浆配合比如与设计要求不同时,可按设计要求调整,人工费、砂浆消耗量及机械费不变。
三、本章基价子目中主料品种如与设计要求不同时,可按设计要求对主要材料进行补充、换算,人工费、机械费不变。
四、如设计要求在水泥砂浆中掺防水粉时,可按设计比例增加防水粉,人工费、机械费不变。
五、天棚抹小圆角因素已考虑在基价内,不另行计算。
六、设计要求抹灰厚度与预算基价中不同时,砂浆消耗量按第二章“墙、柱面工程”说明中的“一般抹灰砂浆厚度调整表”计算,人工费、机械费不变。
七、阳台、雨篷抹灰子目内已包括底面抹灰及刷浆,不另行计算。
八、本章中抹水泥砂浆及混合砂浆均系中级抹灰水平。当设计要求抹灰不压光时,其人工工日乘以系数0.87。
九、天棚面层在同一标高者为平面天棚,天棚面层不在同一标高者为跌级天棚,跌级天棚其面层人工工日乘以系数1.10。
十、本章中平面天棚和跌级天棚指一般直线形天棚,不包括灯光槽的制作、安装,灯光槽制作、安装按本章相应项目执行。艺术造型天棚项目中包括灯光槽的制作、安装。
十一、本章基价子目中龙骨如与实际采用不同时,可按设计要求调整,其中木质龙骨损耗率为6%,轻钢龙骨损耗率为6%,铝合金龙骨损耗率为7%。
十二、轻钢龙骨和铝合金龙骨不上人型吊筋长度为0.6m,上人型吊筋长度为1.4m,吊筋长度与基价不同时可按设计要求调整,但人工费、机械费不变。
十三、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基价中为双层结构(即中、小龙骨紧贴大龙骨底面吊挂),如使用单层结构(大、中龙骨底面在同一水平面上),平面天棚的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人工工日乘以系数0.83:跌级天棚的轻钢龙骨人工工日乘以系数0.87:铝合金龙骨人工工日乘以系数0.84。
十四、龙骨架、基层、面层的防火处理按第五章相应项目执行。
十五、天棚压条、装饰线条按第六章相应项目执行。
十六、天棚检查孔的工、料已包括在基价项目内,不另计算。
十七、灯光孔、风口开孔以方形为准,如为圆形者,人工工日乘以系数1.30。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天棚抹灰:
1.天棚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主墙间净空面积计算,不扣除柱、垛、附墙烟囱、间壁墙、检查洞和管道所占的面积。带有钢筋混凝土梁的天棚,梁的两侧抹灰面积应并入天棚抹灰工程量内计算。
2.楼梯底面抹灰(包括踏步、休息平台及500mm以内的楼梯井)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执行天棚抹灰相应项目,板式楼梯乘以系数1.15,锯齿形楼梯乘以系数1.37。
3.檐口天棚的抹灰面积并入相同的天棚抹灰工程量内计算。
4.有坡度及拱顶的天棚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拱顶面积计算方法:按水平投影面积乘以下表延长系数。
拱顶延长系数表
注:本表即弓形弧长系数表。拱高即矢高,跨度即弦长。弧长等于弦长乘以系数。
二、天棚装饰:
1.各种吊顶天棚龙骨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主墙间净空面积计算,不扣除间壁墙、检查口、附墙烟囱、柱、垛、管道以及单个面积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的面积,但天棚中的折线、迭落、圆弧形、高低灯槽等面积也不增加。
2.天棚基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3.天棚装饰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主墙间实铺面积计算,不扣除间壁墙、检查口、附墙烟囱、附墙垛和管道所占面积,扣除单个面积0.3m2以外的孔洞、独立柱、灯槽及与天棚相连的窗帘盒所占的面积。天棚中的折线、迭落、圆弧形、拱形、高低灯槽及其他艺术形式天棚面层均按展开面积计算。
4.龙骨、基层、面层合并列项的项目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主墙间净空面积计算,不扣除间壁墙、检查口、附墙烟囱、柱、垛、管道和单个面积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的面积,但天棚中的折线、迭落、圆弧形、高低灯槽等面积也不增加。
5.网架天棚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三、其他:
1.保温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实铺面积计算。
2.天棚灯槽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框外围面积计算。
3.送(回)风口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4.灯光孔、风口开孔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5.格栅灯带按设计图示长度计算。
6.嵌缝按设计图示长度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