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企业管理费:
企业管理费是指施工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的费用,包括:
1.管理人员工资:是指按工资总额构成规定,支付给管理人员和后勤人员的各项费用。
2.办公费:是指企业管理办公用的文具、纸张、账表、印刷、邮电、书报、办公软件、现场监控、会议、水电、烧水和集体取暖降温(包括现场临时宿舍取暖降温)、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等费用。
3.差旅交通费:是指职工因公出差、调动工作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退休、退职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工地转移费以及管理部门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及牌照费。
4.固定资产使用费:是指管理和试验部门及附属生产单位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的折旧、大修、维修或租赁费。
5.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企业施工生产和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和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
6.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费:是指由企业支付的职工退职金、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经费,集体福利费、夏季防暑降温、冬季取暖补贴、上下班交通补贴等。
7.劳动保护费:是企业按规定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支出,如工作服、手套、防暑降温饮料以及在有碍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
8.检验试验费:是指施工企业按照有关标准规定,对建筑以及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等费用,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对构件做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和建设单位委托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费用,对此类检测发生的费用,由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列支。但对施工企业提供的具有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测不合格的,该检测费用由施工企业支付。
9.工会经费:是指企业按《工会法》规定的全部职工工资总额比例计提的T会经费。
10.职工教育经费:是指按职工工资总额的规定比例计提,企业为职工进行专业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职工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定、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根据需要对职工进行各类文化教育所发生的费用。
11.财产保险费:是指施工管理用财产、车辆等的保险费用。
12.财务费:是指企业为施工生产筹集资金或提供预付款担保、履约担保、职工工资支付担保等所发生的各种费用。
13.税金:是指企业按规定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14.其他:包括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工程定位复测费、投标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保险费等。
企业管理费按分部分项工程费及可计量措施项目费中的人工费、机械费合计乘以相应费率计算,其中人工费、机械费为基期价格。企业管理费费率、企业管理费各项费用组成划分比例见下列两表。
企业管理费费率表
项目名称 | 计算基数 | 费率 | |
一般计税 | 简易计税 | ||
管理费 |
基期人工费+基期机械费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可计量的措施项目) |
11.82% | 11.98% |
企业管理费各项费用组成划分比例表
二、规费:
规费是指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由政府和有关部门规定必须缴纳或计取的费用,包括:
1.社会保险费:
(1)养老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2)失业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3)医疗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4)工伤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5)生育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
2.住房公积金: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规费=人工费合计×37.64%
规费各项费用组成比例见下表。
规费各项费用组成划分比例表
序号 | 项目 | 比例 | |
1 | 社会保险费 | 养老保险 | 40.92% |
失业保险 | 1.28% | ||
医疗保险 | 25.58% | ||
工伤保险 | 2.81% | ||
生育保险 | 1.28% | ||
2 | 住房公积金 | 28.13% | |
合计 | 100.00% |
三、利润:
利润是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获得的盈利。
利润=(分部分项工程费合计+措施项目费合计+企业管理费+规费)×利润率
利润中包含的施工装备费按附表比例计提,投标报价时不参与报价竞争。
建筑工程利润根据工程类别计算(利润率、工程类别划分标准见下列两表);打成品桩工程、分包工程(包括土方、强夯、构件运输、分包打桩、构件吊装)、机械独立土石方工程均不分工程类别,按7.5%利润率计算(其中施工装备费费率2.0%)。
建筑工程利润率表
注:1.以上各项工程分类标准均按单位工程划分。
2.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凡符合标准表中两个条件方可执行本类标准(构筑物除外)。
3.凡建筑物带地下室者,应按自然层计算层数。
4.工业建设项目及住宅小区的道路、下水道、花坛等按四类标准执行。
5.凡政府投资的行政性用房以及政府投资的非营利的工程,最高按三类执行。
6.凡施工单位自行制作兼打桩工程,桩长小于20m的打桩工程按三类工程计取利润,桩长大于20m的打桩工程按二类工程计取利润。
四、税金:
税金是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工程造价内的增值税销项税额。税金按税前总价乘以相应的税率或征收率计算。税率或征收率见下表。
税率或征收率表
项目名称 | 计算基数 | 税率或征收率 | |
一般计税 | 简易计税 | ||
增值税销项税额 | 税前工程造价 | 9.00% | 3.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