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
一、本章包括管道、管道附件、卫生器具、采暖器具、锅炉及附属设备、箱罐容器的拆除工程6节,共208条基价子目。
二、工程计价时应注意的问题。
1.管道拆除不分室内外,均按不同环境套用相应子目。
2.分汽缸拆除应执行集、分水器子目。
3.本章定额中除锅炉、箱罐容器拆除按现场拆解后人工搬运考虑外,其他定额均按破坏性拆除予以考虑,保护性拆除(保护性拆除指拆除后的主要材料或设备应进行重复使用或利用的拆除)执行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30。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管道拆除按管道中心线长度,以“m”为计量单位,不扣除阀门、管件、附件(包括器具组成)及井类所占长度。
二、管道附件拆除按实际数量计算,以“个”
三、卫生器具拆除按实际数量计算,以“套”“个”“组”“台”等为计量单位。
四、湿蒸房拆除区分不同使用人数按实际数量计算,以“座”为计量单位。
五、太阳能热水器拆除以实际尺寸按面积计算,以“m2”为计量单位。
六、散热器拆除、拆散按不同型号、规格以实际数量计算,以“组”“片
七、锅炉及附属设备(除尘器、除渣机、机动炉排、炉排变速器等)拆除按锅炉发热量以“台”为单位计算。
八,锅炉简易上煤斗拆除以“台”为单位计算。
九、锅炉给风风道及金属水平烟道拆除以“t”为单位计算。
十、锅炉鼓风机、引风机拆除按锅炉发热量的配套设备以“台”为单位计算。
十一、容积式水加热器拆除按其型号以“个”为单位计算。
十二、热水罐拆除按其本体自重以“个”为单位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