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
本章包括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含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冬雨季施工增加费、非夜间施工照明费、竣工验收存档资料编制费、施工难度增加措施费、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降效增加费、施工用水电接通及拆除费等7项。
一、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含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是指现场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和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要的环境保护费用,以及施工企业为进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临时设施等的费用。
二、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是指在冬期或雨期施工需增加的临时设施、防滑、排除雨雪,人工及施工机械效率降低等费用。
三、非夜间施工照明费。
非夜间施工照明费是指为保证工程施工正常进行,在地下室等特殊施工部位施工时所采用的照明设备的安拆、维护、摊销、照明用电及人工降效等费用。
四、竣工验收存档资料编制费。
竣工验收存档资料编制费是指按城建档案管理规定,在竣工验收后,应提交的档案资料所发生的编制费用。
五、施工难度增加措施费。
施工难度增加措施费是指由于生产车间,居民居住、营业性用房(商场、旅店、医院等)不停产、不停业、不搬迁,进行施T所引起人工效率降低而发生的费用。
六、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降效增加费。
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降效增加费是指在民法通则有关规定允许的前提下,房屋修缮工程由于车间装置范围内有害气体或高分贝的噪声超过国家标准以致影响身体健康而降效的增加费用,不包括劳保条例规定应享受的工种保健费。
七、施工用水电接通及拆除费。
施工用水电接通及拆除费是指施工现场用水用电的临时管线及施工现场以外接通和拆除临时水源、电源所消耗的人工、材料、仪表、申报等费用。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含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是按综合维修考虑的,以分部分项工程费中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合计为基数乘以相应费率计算。本项费用中人工费占16%。
二、冬雨季施工增加费、非夜间施工照明费、竣工验收存档资料编制费以分部分项工程费及可计量的措施项目费中的人工费、机械费合计为基数乘以相应费率计算,详见措施项目费率表。
三、施工难度增加措施费以分部分项工程费及可计量的措施项目费中的人工费的3.49%计取,全部为人工费。
四、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降效增加费按分部分项工程费中人工费的10%计取,全部为人工费。
五、施工用水电接通及拆除费应按实际发生计取,其人工单价拆除用工每工日113元,其他用工每工日135元。
措施项目费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