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
一、本章包括普通灯具及吸顶灯整修、普通灯具及吸顶灯、工厂灯安装、装饰灯安装、荧光灯整修、荧光灯安装、医疗专用灯安装、路灯及庭院灯安装8节,共168条基价子目。
二、工程计价时应注意的问题。
1.本章灯器具的安装均以综合方式编制,吊线、吊杆、吊链的长度和品种均已综合考虑在基价子目内,与实际有出入时,不再进行调整,规格品种不全时,可套用相近子目。
2.各种灯具的安装均包括支架安装,不包括支架制作。
3.本章基价子目中成型灯具包括二次现场进行组装,未包括组装时另加器件,如电容器、熔断器等,需用时应另套相应基价子目。
4.各种灯具安装子目是以出厂时达到安装条件,其饰件、配件等完整无损,应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并附有合格证和试验记录。
5.除点光源艺术灯具、歌舞厅灯具、发光棚灯、广告灯箱、内藏组合式荧光灯、荧光灯光沿外,其他灯具至接线盒的金属软管、管内穿线等,基价子目内均未包括,应另行计算。
6.管形氙气灯不包括接触器、按钮、绝缘子安装及管线敷设,庭院路灯未包括灯柱基础制作、安装。各种灯具的安装除注明者外均不包括灯具的防水、隔热装置。
7.节日灯安装子目已综合考虑了高空作业的因素,不包括单独节日灯工程的搭、拆架子工作。
8.串灯钢索按吊钢索子目乘以系数1.5,工程量按钢丝绳延长米计算。
9.各式灯具均包括组装、安装固定、擦洗灯罩、接焊包(压)头、上罩、测量绝缘电阻和上保护网套及试亮等。但不包括保护网套的本身价格,如使用时应按实计算。
10.
杆上路灯安装已考虑高空作业因素,使用时不得再进行调整。
11.本章除注明者外,均包括部件清洗、接焊包(压)头和试亮等全过程。
12.
本章中一般灯具、开关、插座的试运行,不包括全负荷运行所需费用。
13.灯具整修工程中更换电线执行本册基价“配管配线”相应子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灯具安装分别以“套”“个”“台”等为计量单位计算。
二、组合荧光灯光带、荧光灯光沿以“m”为计量单位计算。
三、节日灯灯架、吊钢索、配线以“100m”为计量单位计算。
四、钢管式灯柱制作以“根”为计量单位计算。
五、彩控器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六、发光棚灯以“m2”为计量单位计算。
七、立体广告灯箱、天棚荧光灯带以“m”为计量单位计算。
八、杆上路灯安装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