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建价[2017]53号
各设区市造价站、平潭综合实验区造价站,各有关单位:
2017版定额与实施细则中部分内容有误,现予勘误,详见附件1-附件4(以电子版发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勘误后,定额中的工料机基价、材料费基价、施工机具使用费基价应作相应调整。
二、经测评合格的计价软件公司,请抓紧勘误计价软件数据,并及时通知用户。
三、修改后的计价软件,报省造价总站备案。
附件:
1.《福建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FJYD-101-2017)勘误(二)
2.《福建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FJYD-301-2017~FJYD-311-2017)勘误(二)
3.《福建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FJYD-401-2017~FJYD-409-2017)勘误(二)
4.《福建省建设工程混凝土、砂浆等半成品配合比》(2017版)勘误(二)
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7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