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程量计算规则
—、装配式建筑构件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件安装,均按成品构件的设计图示尺寸以实体积计算,依附于成品构件内的各类保调层、饰面层的体积并人相应构件安装中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锅筋、预埋铁件、配管、套管、线盒等所占体积,构件外露钢筋体积亦不再增加。
(1) 墙、板等安装,不扣除单个面积≤0.3m2的孔洞及线箱等所占体积。
(2) 楼梯安装应扣除空心踏步板的空调体积。
(3) 套筒注浆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为单位计算。
(4)执行(上海市建筑和装饰工程预算定额)(SH 01- 31-2016)相应章节定额子目者,其工程量计算按相应章节相关规定执行。
二、新型墙体材料
l.基础与墙(柱)身的划分:
(1)基础与墙(柱)身使用同一种材料时,以设计室内地面为界(有地下室者,以地下室室内设计地面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柱)身
(2) 基础与墙(柱)身使用不同材料时,位于设计室内地面高度≤±300mm时,以不同材料为分界线,高度>±300mm时,以设计室内地面为分界线。
(3) 砖砌地沟不分墙基和墙身,按不同材质合并工程量执行相应项目。
(4) 围墙:以设计室外地坪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体。
2.砖、砌块基础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1) 砖、砌块基础包括附墙垛基础宽出部分体积,扣除地梁(圈梁)、构造柱所占体积。
(2) 不扣除基础大放脚个形接头处的重叠部分及嵌人基础内的钢筋、铁件、管道、基础砂浆防潮层和单个面积≤0.3m2的孔洞所占体积,靠墙暖气沟的挑檐体积不增加。
(3) 基础长度:外墙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内墙净长线计算。
3.砖及砌块墙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1) 扣除门窗、洞口、嵌人墙内的钢筋混凝土柱、梁、板、圈梁、挑梁、过梁及凹进墙内的壁龛、管槽、暖气槽、消火栓箱所占体积。不扣除梁头、板头、檩头、垫木、木楞头、沿缘木、木砖、门窗走头、砖墙内加固钢筋、木筋、铁件、钢管及单个面积≤0.3m2的孔洞所占的体积。凸出墙面的腰线、挑檐、压顶、窗台线、虎头砖、门窗套的体积亦不增加。凸出墙面的砌体垛并人墙体体积内计算。
(2) 墙长度;外墙按中心线、内墙按净长计算。
(3) 墙高度;
① 外墙:斜(坡)屋面无檐口天棚者算至屋面板底;有屋架且室内外均有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另加200mm;无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另加300mm,出檐宽度超过600mm 时按实砌高度计算;有钢筋混凝士楼板隔层者算至板顶。平屋顶算至钢筋混凝土板底。
② 内墙:位于屋架下弦者,算至屋架下弦底;无屋架者算至天棚底另加100mm;有钢筋混凝土楼板隔层者算至楼板底;有框架梁时算至梁底。
③ 女儿墙:从屋面板上表面算至女儿墙顶面(如有混凝土压顶时算至压顶下表面)。
④ 内、外山墙:按其平均高度计算。
(4) 墙厚度:
① 蒸压灰砂砖、蒸压灰砂多孔砖的砌体计算厚度,按下表计算:
单位:mm
砖数(厚度) |
1/4 |
1/2 |
1 |
1 ½ |
2 |
2 ½ |
3 |
蒸压灰砂砖 |
53 |
115 |
240 |
365 |
490 |
615 |
740 |
蒸压灰砂多孔砖 |
|
侧砌90 |
240 |
365 |
490 |
615 |
740 |
蒸压灰砂多孔砖 |
|
90 |
190 |
290 |
390 |
490 |
590 |
② 使用非标准砌体时,其砌体厚度应按砌体实际规格和设计厚度计算。
(5) 框架间墙:不分内外墙按墙体净尺寸以体积计算。
(6) 围墙:高度算至压顶上表面(如有混凝土压顶时算至压顶下表面),围墙柱并人围墙体积内。
(7)空花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空花部分外形体积计算,不扣除空洞部分体积。若有实砌墙连接,实体部分套用相应墙体定额子目。
(8) 砖柱不分柱身和柱基,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合并计算,扣除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梁垫、梁头、板头所占体积。
(9) 砖砌检查井、阀井、地沟、明沟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10)零星砌体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4.其他墙体:
(1) 高强石膏空心板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及单个面积>0.3m2的孔洞所占的体积。
(2) GRC轻质墙,按设计图示尺寸分不同厚度以面积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及单个面积>0.3m2的孔洞所占的面积。
(3) 轻集料混凝土多孔板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及单个面积>0.3m2的孔洞所占的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