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路面、基层及人行道拆除,按面积以“m2”为计量单位,构筑物拆除,按体积以“m3”为计量单位。
二、构筑物拆除体积为所拆除的构筑物实体所占体积。
三、路面、基层及人行道拆除工程量计算方法:
路面、基层及人行道拆除面积(m2)=埋设管道长度(m)×埋管沟槽宽度(m)
四、埋管沟槽尺寸及管道外径截面积应按设计文件的数据或图纸尺寸计算,设计文件未明确的可按下表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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