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内蒙古自治区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第七册 燃气与集中供热工程(以下简称本册定额), 包括燃气与集中供热工程的管道安装;管件制作、安装;法兰、阀门安装;燃气用设备安装;集中供热用容器具安装;管道试压、吹扫等内容。
二、本册定额适用于城镇管辖范围内新建和扩建的燃气和集中供热工程。
三、本册定额的编制依据:
1、2000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2、1997《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劳动定额》;
3、1999年《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
4、1997年《全国市政工程劳动定额》;
5、国家和有关专业部的现行施工验收技术规范、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
6、现行的市政工程标准图集和具有代表性工程的设计图纸。
四、有关规定:
(一) 本定额未包括的项目规定如下:
1、管道沟槽土、石方工程按《内蒙古自治区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第一册通用项目相应项目执行,脚手架搭拆按《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相关项目执行。
2、过街管沟的砌筑、顶管、管道基础及井室按《内蒙古自治区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第六册 排水工程相应项目执行。
3、本定额中煤气和集中供热的容器具、设备安装缺项部分按《内蒙古自治区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相关项目执行。
4、本定额不包括管道穿跨越工程。
5、刷油、防腐、保温和焊缝探伤按《内蒙古自治区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相应项目执行。
6、铸铁管安装除机械接口外其它接口形式按《内蒙古自治区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第五册 给水工程册相应项目执行。
7、异径管、三通制作,刚性套管和柔性套管制作、安装及管道支架制作、安装按《内蒙古自治区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相应项目执行。
五、本定额是按无地下水考虑的。管道、管件安装沟深是按3m以内(DN≤1800)和5m以内(DN>1800)考虑的,超过规定时其安装定额人工费增加15% 。
六 、本定额中各种燃气管道的输送压力(P)按中压B级及低压考虑。如安装中压A级煤气管道和高压煤气管道,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3,碳钢管道、管件安装均不再做调整。
燃气工程压力P(MPa)划分范围为:
高压 A级 0.8MPa <P≤1.6MPa
B级 0.4MPa <P≤0.8MPa
中压 A级 0.2MPa <P≤0.4MPa
B级 0.005MPa <P≤0.2MPa
低压 P≤0.005MPa
七、本定额中集中供热工程压力P(MPa)划分范围:
低压 P≤1.6MPa
中压 1.6 MPa <P≤ 2.5 MPa
热力管道设计参数标准:
介 质 名 称 |
温 度 (℃) |
压 力 (MPa) |
蒸 气 热 水 |
t≤350 t≤200 |
P≤1.6 P≤2.5 |
八、本说明未尽事宜详见各章节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