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土壤分类详见下表:
土壤类别 |
土壤名称及特征 |
鉴别方法 |
普通土(一、二类土) |
1、略有粘性的砂土;2、腐殖土及疏松的种植土;3、泥炭;4、潮湿的粘性土和黄土;5、软的盐土和碱土;6、含有建筑材料碎屑、碎石、卵石的堆积土和种植土。 |
用锹、钣锄挖掘,少许用脚蹬或用镐 |
坚土(三类土) |
1、中等密实的粘性土或黄土;2、含有碎石、卵石或建筑材料屑的潮湿的粘性土或黄土。 |
主要用镐,少许用锹挖掘 |
砂砾坚土(四类土) |
1、坚硬密实的粘性土或黄土;2、含有碎石、卵石(体积占10%—30%,重在25kg以下石块)的中等密实的粘性土或黄土;3、硬化的重盐土、风化软石。 |
全部用镐,少许用撬棍挖掘 |
2、挖地槽、基坑土方定额不包括排除地下障碍物及沟槽排水。
3、定额中土方的体积均按天然的密实体积(自然方)计算。
4、人工挖地槽、基坑土方定额中干湿土是综合考虑的,使用时不作换算。
5、地槽与基坑划分:
①挖地槽:槽底宽在3m以内,且槽长大于槽宽3倍以上的挖土。
②挖基坑:基底面积在20m2以内的挖土。
6、挖土方定额均按人工操作考虑,如果用小型挖土机械挖土时也执行本定额。
7、定额内未包括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费用,实际发生时按实计算。
8、回填土定额综合了人工夯和机夯的因素,不论使用何种操作方式均执行本定额。
9、灰土夯实以人工夯为准,如使用机夯时定额不调整。
1、挖地槽的长度:
①外墙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
②内墙按图示基础底面之间净长线长度计算。
③内外墙突出部分(垛、附墙烟囱等)的土方体积并入地槽土方工程量内计算。
2、挖地槽、坑的深度按图示槽、坑底面至室外地坪的深度计算。
3、挖地槽、基坑土方无图示者工程量以实挖体积计算,有图示者以图示尺寸计算,深度超过1.4m时,土方总量:挖地槽乘以系数1.27、挖基坑乘以系数1.64,均已包括工作面及放坡的增量。
4、回填土的工程量以立方米计算,扣除地坪以下的建筑物、墙基、柱基、垫层及直径大于500mm以上的管道体积。
5、余土量可按下式计算:余土外运体积=挖土总体积-回填土总体积,式中计算结果为正值时为余土外运体积,负值时为需取土体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