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本章定额包括市政维修养护工程各专业所涉及到的人工及机械土石方作业。
二、干、湿土的划分以地质勘察资料为准,含水率大于等于25%为湿土;或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挖湿土时,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18,干、湿土工程量应分别计算。含水率大于40%时,执行人工、机械挖淤泥定额。采用了降水措施的土方应按干土计算(如含水率大于等于25%按湿土计算)。
三、挖密实的钢碴,按挖四类土人工乘系数2.5,机械乘系数1.5。
四、自卸汽车运土,如系反铲挖掘机装车,则自卸汽车运土台班数量乘系数1.1。
五、建筑生活垃圾装运工程量,以自然堆积方乘以系数0.8计算。
六、本定额不包括现场障碍物清理,障碍物清理装运费执行其他相应子目。弃土、石方或垃圾的场地占用费按当地的收费标准执行,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
七、机动车运淤泥,按机动车运土方乘以系数1.3计算。
一、定额中的土方体积均以天然密实体积(自然方)计算。
二、土方工程量按图纸尺寸计算,修建机械上下坡的便道土方量并入土方工程量内。
三、沿线各种井室、管道接口作业坑挖土石方按沟槽全部土石方量的2.5%计算。管沟回填土应扣除管径大于等于200mm的管道、基础、垫层和各种构筑物所占的体积。
四、挖土放坡和沟、槽底加宽应按图纸尺寸计算,如无明确规定,可按下表计算:
管沟底部每侧工作面宽度
五、挖土交接处产生的重复工程量不扣除,如在同一断面内遇不同类型土壤,其放坡系数可按各类土占全部深度的百分比加权计算。
六、管道结构宽度无管座按管道外径计算,有管座按管道基础外缘计算,构筑物按基础外缘计算,如设挡土板则每侧增加10cm。
七、土石方运距应以挖土重心至填土重心或弃土重心最近距离计算、挖土重心、填土重心、弃土重心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如遇下列情况应增加运距:
1、 人力及人力车运土上坡坡度大于15%,推土机、铲运机重车上坡坡度大于5%,斜道运距按斜道长度乘以如下系数:
2、采用人力垂直运输土方,垂直深度每米折合水平运距7m计算。
八、沟槽、基坑、平整场地和一般土石方的划分:底宽7cm以内,底长大于底宽3倍以上按沟槽计算;底长小于底宽3倍以内按基坑计算,其中基坑底面积在150m2以内执行基坑定额。厚度在30cm以内就地挖、填土按平整场地计算。超过上述范围的土方按挖土方计算。
九、机械挖土方、沟槽,按机械挖土90%,人工挖土10%计算工程量。人工挖土方部分应套用相应类别的人工挖土方、沟槽(深度2m以内)子目,定额基价乘以系数1.5。
十、采用汽车运土人工装土时,汽车运土定额乘系数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