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和省直管试点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南昌市城乡建设局、赣江新区城乡统筹局,省直有关部门:
为推进全省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提高园林绿化养护工作质量和管理水平,完善我省工程定额计价依据,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园林绿化养护工程造价,我厅组织编制了2019版《江西省园林绿化养护概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现予颁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定额适用于江西省行政区域内政府投资的园林绿化养护工程项目,其他园林绿化养护工程可参照执行。
二、本定额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三、本定额由江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局负责管理和解释。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