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标【2016】16号、桂建标【2016】17号、桂造价[2016]7号
201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材料除税计算
依据“桂造价[2016]7号”及附件“2016-营改增后价格信息发布调整规定”、“2016-造价信息编制说明”计算
机械除税计算
依据“桂造价[2016]7号”及附件“2016-营改增后价格信息发布调整规定”、“2016-造价信息编制说明”计算
机械台班单价
(1)表格调整
①单价分含税单价和不含税单价2列
②每项机械台班增加1列不含税基期价
基期价计算方法与原来相同
(2)台班单价组成调整方法
营业税下:施工机具台班单价包括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和安装仪器仪表台班单价。计算方法: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台班折旧费+台班大修费+台班经常修理费+台班安拆费及场外运费+台班人工费+台班燃料动力费+台班车船税费;
仪器仪表台班单价=工程使用的仪器仪表摊销费+维修费。
增值税下:施工机具台班单价与营业税下组成内容及计算方法不变,但各项组成内容,相比营业税下组成内容应扣除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施工机具台班单价的具体调整方法见下表。
序号 |
台班单价 |
调整方法及适用税率 |
1 |
机械 |
各组成内容按以下方法分别扣减,扣减平均税率小于租赁有形动产适用税率17%。 |
1.1 |
折旧费 |
以购进货物适用的税率17%扣减。 |
1.2 |
大修费 |
考虑全部委外维修,以适用的税率17%扣减。 |
1.3 |
经常修理费 |
考虑外修费用占70%,以接受修理修配劳务适用的税率17%扣减。 |
1.4 |
安拆费及场外运输费 |
按自行安拆运输考虑,一般不予扣减。 |
1.5 |
人工费 |
组成内容为工资总额,不予扣减。 |
1.6 |
燃料动力费 |
以购进货物适用的相应税率或征收率扣减。 |
1.7 |
车船税费 |
税收费率,不予扣减。 |
2 |
租赁机械 |
以接受租赁有形动产适用的税率扣减。 |
3 |
仪器仪表 |
按以下方法分别扣减。 |
3.1 |
摊销费 |
以购进货物适用的税率扣减。 |
3.2 |
维修费 |
考虑外修费用占70%,以接受修理修配劳务适用的税率扣减。 |
仪器仪表扣减规定
依据“桂造价[2016]7号”及附件“2016-营改增后价格信息发布调整规定”、“2016-造价信息编制说明”计算
依据“仪器仪表扣减规定”计算
序号 |
台班单价 |
调整方法及适用税率 |
3 |
仪器仪表 |
按以下方法分别扣减。 |
3.1 |
摊销费 |
以购进货物适用的税率扣减。17% |
3.2 |
维修费 |
考虑外修费用占70%,以接受修理修配劳务适用的税率17%扣减。 |
仪器仪表台班组成占比
单价 |
维修费 |
摊销费 |
1~20元 |
40% |
60% |
20~50元 |
30% |
70% |
50~100元 |
25% |
75% |
100~300元 |
20% |
80% |
300元以上 |
15% |
85% |
1~20元表示1<X≤20
软件实现:
1、在新建项目工程、新建单位工程界面,可下拉选择计税方式为:营业税、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软件默认显示为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
2、进入单位工程【分部分项】页签“工料机显示”界面新增列:除税基期价、含税基期价、税率、除税市场价、含税市场价
3、进入单位工程【人材机汇总】页签新增列:含税基期价、除税基期价、含税市场价、除税市场价、除税市场价合计、含税市场价合计
4、单价构成界面甲供材料处理:
土建:甲供材需要滚费以及计入合价
安装、市政、园林、仿古:甲供材料不滚费不计入合价
勾选甲供材料之后软件自动根据对应的专业扣减甲供材
增值税(简易计税法)税金构成: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费、水利建设 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