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1施工条件、地形特征及土质分类统一规定
1
本定额按平地施工条件考虑的,如在下列地形条件下施工时,其人工和机械可按表20.1.1.1所列地形系数予以调整。
20.1.1.1特殊地形人工和机械调整系数
地形类型 |
丘陵(市区) |
一般山地、泥沼地带 |
高山 |
调整系数 |
1.20 |
1.60 |
2.2 |
2 地形划分的特征与架空索道分章类同。如全线地形分几种类型时,可按各种类型长度所占百分比求出综合系数进行计算。
3
土质分类
1)普通土:指种植土、粘砂土、黄土和盐碱土等,主要利用锹、铲即可挖掘的土质。
2)坚土:指土质坚硬难挖的红土、板状粘土、重块土、高岭土等必须用铁镐、撬锄挖松,再用铁锹、铲挖掘的土质。
3)松砂石:指碎石、卵石和土的混合体以及各种不坚实砾岩、页岩、风化岩、节理和裂缝较多的岩石等(不需用爆破方法开采的)需要镐、撬棍、大锤、楔子等工具配合才能挖掘者。
4)岩石:一般指坚实的粗花岗岩、白云岩、片麻岩、玢岩、石英岩、大理岩、石灰岩、石灰质胶结的密实砂岩的石质,不能用一般挖掘工具进行开挖的,必须采用打眼、爆破或打凿才能开挖者。
5)泥水:指坑的周围经常积水,坑的土质松散,如淤泥和沼泽地等挖掘时因水渗入和浸润而成泥浆,容易坍塌,需要挡土板和适量排水才能施工者。
6)流砂:指坑的土质为砂质或分层砂质,挖掘过程中砂层有上涌现象,容易坍塌,控制时需要排水和采用挡土板才能施工者。上述统一规定,亦适用于其他分章定额。
20.1.2施工定位及挖(填)土、石方
1 施工定位:主桩补遗、钉辅桩、杆塔定位和分坑。
2
土、石方工程:复测、挖方、修整、操平、排水、装拆挡土板,岩石打眼、爆破、凿岩,回填、清理。
3 土、石方量的计算规则:
1)土方量计算公式:V=[ab+(a+a1)(b+b1)+a1b1],式中V-土(石)方体积(m³);h-坑深(m);
a(b)
——坑底宽(m)=底拉盘宽+2×每边操作裕度(m);
a1(b1) ——坑口宽(m)=a(b)+2 × h ×放坡系数。
表20.1.2.3各类土质的边坡系数
土质
坑(槽)深度 |
普通土坑(槽) |
坚土坑(槽) |
松砂石坑(槽) |
泥水、流砂、岩石坑(槽) |
H≤2m |
1:0.35 |
1:0.25 |
1:0.3 |
不放坡 |
H>2m |
1:0.5 |
1:0.35 |
1:0.4 |
不放坡 |
3)冻土厚度≥300mm者,冻土层的挖方量按挖坚土定额乘以2.5的系数,其他土层仍按地质规定套用定额。
4)杆坑土质按一个坑的主要土质而定,如一个坑大部分为普通土,少量为坚土,则该坑应全部按普通土计算。
出现流砂层时,不论其上层土质占多少,全坑均按流砂坑计算。
5)电杆坑的土(石)方量,未计算马道的土(石)方量,需要时按每坑0.6m³另计。
6)带卡盘的单杆坑原计算的尺寸不能满足安装时,因卡盘超过而增加的土(石)方量另计。
7)无底盘、卡盘的电杆坑,V(m³)=0.8×0.8×h,h为埋深。
8)施工操作裕度按底盘、拉盘底边每边增加0.1m。
9)人工开凿岩石坑是指在变电所、发电厂、通讯线、电力线、铁路、居民点等附近受现场地形或客观条件限制,为保证安全不能采用爆破者。
20.1.3电杆基础及防护砌筑
1
定额中凡涉及现场搅拌混凝土时,已包括洗石、搅拌、养护、洗模板等所需用水量以及100m范围内的运输工作。如运距超过100m时,可按每m³混凝土用水量500kg,另套工地运输的运水定额。
2 砂浆用料按表20.1.3.1乘以主材损耗率计算;混凝土用料按表20.1.3.2乘以主材损耗率计算。
表20.1.3.1 砂浆配合比表
砂浆标号 |
水泥标号 |
用水量(kg) |
水泥(kg) |
中砂 |
备注 |
|
Kg |
m³ |
|||||
M5.0 |
325 |
220 |
246 |
1582 |
1.02 |
|
M7.5 |
425 |
220 |
268 |
1582 |
1.02 |
|
M10 |
425 |
220 |
331 |
1582 |
1.02 |
|
表20.1.3.2 混凝土配合比表
混凝土标号 |
水泥标号 |
用水量(kg) |
水泥(kg) |
中砂 |
碎石 |
备注 |
||
Kg |
m³ |
Kg |
m³ |
|||||
C10 |
425 |
170 |
249 |
791 |
0.51 |
1296 |
0.85 |
|
C15 |
425 |
170 |
282 |
729 |
0.47 |
1296 |
0.88 |
|
C20 |
425 |
170 |
312 |
661 |
0.43 |
1312 |
0.89 |
|
3 在基础铺石灌浆定额中,其砂浆标号及用量,应按设计规定计算,如设计未做规定者,可按M5.0砂浆计算,用量为垫层体积的25%。
4
在基础工程中,由于采用基础型式不同,某些将发生跳跃施工,使用定额时,对直接发生跳跃施工的基础,其定额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18。
5
护坡及排洪沟砌筑定额中,不包括粘土和砂石、水、水泥的运输量,需要时可套用相应的土、石方工程和工地运输定额。
6
岩石基础定额中如遇每基(每腿)为2孔时,其安装费按4孔定额乘以系数0.6。
20.1.4 10kV以下架空输电线路立杆、架线及杆上变配电设备、设施
1 定额一次施工工程量按5基以上电杆考虑;工程量少于5基者,其全部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30。
2 电杆组立:
1)底盘、卡盘、拉线盘安装:基坑整理、移运、盘安装、操平、找正、卡盘螺栓紧固,工器具转移。
2)立电杆:立杆、找正、绑地横木、根部刷油(木杆根部烧焦涂防腐油)、工器具转移。
3)杆上横担:量尺寸、上抱箍,装横担、支撑及杆顶支架,安装绝缘子。
4)进户线横担:测位、划线、打眼、钻孔、横担安装、装瓷瓶及防水弯头。
5)拉线:拉线长度实测、放线、丈量与截割,装金具,拉线安装、紧线、调节,工器具转移。拉线若安装V型、Y型或双拼型拉线时,按两根计算。
3
导线架设:线材外观检查、架线盘、放线,直线接头连接、紧线、弛度观测、耐张、终端头制作,绑线、跳
线安装。其导线架设中导线预留长度按表20.1.4.3计算。
表20.14.3 导线架设中导线预留长度
项目名称 |
长度(m) |
项目名称 |
长度(m) |
||
高压线 |
转角 |
2.50 |
低压线 |
分支、终端 |
0.50 |
分支、终端 |
2.00 |
交叉跳线转角 |
1.50 |
||
与设备连接线 |
0.50 |
进户线 |
2.50 |
4 杆上变配电:支架、横担、撑铁安装、设备安装、固定、检查、调整,油开关注油,配线、接线、接地。
5
杆上变压器安装不包括变压器抽芯、干燥、调试、接地装置、检修平台、防护栏杆的安装,其配电箱也未包括焊(压)接线端子,均按其他分章相应定额子目另行计算。
20.1.5导线跨越架设:
1 每个跨越间距均按50m以内考虑的,大于50m而小于100m时按两处计算,以此类推。
2
在同跨越档内,有多种(或多次)跨越物时,应根据跨越物的种类分别套用定额。
3
跨越定额仅考虑因跨越而多耗的人工、机械台班和材料,在计算架线工程量时,其跨越档的长度不应扣除。
4
跨越定额是按单回路线架设考虑的,若为双回路线时,则以系数1.5调整相应定额人工和机械台班消耗量。
5 跨越电气化铁路时,执行跨越铁路定额乘以系数1.2。
6 跨越河流的定额,仅适用于有水的河流、湖泊(水库)的一般跨越。
7
导线跨越定额,不包括被跨越物产权部门提出的咨询、监护、路基占用等费用;如工程实际需要时,可按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另行计算。
8
本定额未考虑带电跨越,需要时可报请煤业工程造价管理站给予解答。
20.1.6输电线路工地运输
1
工地运输:可执行全国通用安装工程定额相应子目消耗量,并作换价处理。其内容包括线路器材外观检查、绑扎、抬运、装车、支垫、栓固;运至指定地点,人力卸车,返回。
2 主要材料(未计价材料)运输重量的计算按表20.1.6.2执行,表中未列入者均按净重计算,表中ω为理论重量,G为盘重。
20.1.7本章定额未包括装置性主材设计使用量及其主材安装损耗量,可按设计用量乘以附录(B)所列的系数计
算。
20.1.8
≤10kV架空输电线路工程,不再单独计算脚手架搭拆摊销费用。
20.1.9
>10kV电压等级的输电线路安装工程,可执行电力行业相应定额消耗量,并作换价处理。
表20.1.6.2 主要材料(未计价材料)运输重量的计算表
材料名称 |
单位 |
运输重量(kg) |
备注 |
材料名称 |
单位 |
运输重量(kg) |
备注 |
|
混凝土制品 |
人工浇注 |
m³ |
2600 |
包括钢筋 |
块石、碎石、卵石 |
m³ |
1600 |
|
离心浇注 |
m³ |
2860 |
包括钢筋 |
黄砂(干中砂) |
m³ |
1550 |
自然砂1280kg/m³ |
|
线材 |
导线 |
Kg |
ω×1.15 |
有线盘 |
水 |
Kg |
ω×1.2 |
|
钢绞线 |
Kg |
ω×1.07 |
无线盘 |
金具、绝缘子 |
Kg |
ω×1.07 |
|
|
木材 |
m³ |
500 |
包括木横担 |
螺栓、垫圈、脚钉 |
Kg |
ω×1.01 |
|
|
土方 |
m³ |
1500 |
实挖量 |
电缆 |
Kg |
ω+G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