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静置设备》共分十四章,包括容器、塔、反应器、换热器、空冷器、催化反应-再生系统、工业炉、金属油罐、火炬、煤化工专用设备、天然气净化装置专用设备等静置设备和金属结构的检修、拆除、安装,脚手架搭设与拆除。
二、定额不包括的内容
(一)不合格零件、配件的修理。
(二)压力容器监检费用。
(三)设备鉴定、标定费用。
(四)高空风险费。
三、使用方法
(一)设备管口上的法兰拆装换垫,法兰堵漏,执行第二册《工业管道》相应项目。
(二)设备的隔热、防腐,执行第六册《隔热、防腐》相应项目。
(三)设备的电气、仪表安装,执行第四册《电气设备》及第五册《自动化控制与仪表》相应项目。
(四)本册定额已综合考虑施工高度,除各章另有说明外,执行定额时不再计取超高作业降效增加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