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六册《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中的自动化控制装置及仪表的安装调试工程。
二、电气配管、线槽、桥架、电缆、电气设备、电气器件、接线箱、盒、电线、防雷与接地系统、凿槽、打洞(孔),执行第四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三、仪表设备及管路刷油、保温、防腐蚀,执行第十二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应项目。
四、管道上安装流量计、调节阀、电磁阀、节流装置、取源部件等及在管道上开孔焊接部件,管路敷设的焊口热处理及无损探伤,执行第八册《工业管道工程》。
五、工业电视执行第五册《建筑智能化工程》相应项目。
六、本定额设备安装未包括基础浇注及二次灌浆,基础浇注执行第一部分《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相应项目;二次灌浆执行第三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七、有关规定:
1.本定额均不包括施工、试验、空载、试车用水和用电,已含在第一部分《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相应项目中。单体及局部试运转所需油(油脂)、气、燃料等费用,由发承包双方另行计算。
2.本定额的仪表校验材料费包括校验用消耗材料和校验材料的摊销量。
八、超高降效增加费:
1.超高降效增加费是指操作高度(指操作物高度距楼地面距离)超过定额规定的高度时所发生的人工降效费用。
2.本定额的操作高度除各章节另有规定者外,均按6m以下编制;当安装高度超过6m时,其超过部分的人工工日乘以下列系数:
标高(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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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m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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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m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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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m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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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m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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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m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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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高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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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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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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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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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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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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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通用安装工程费用标准详见附录(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