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
1.本章定额适用于区域平整、建筑物与构筑物的土石方工程、施工降水工程(除坝体工程、冲填工程、堆载预压工程)。包括单位工程中场地平整、土体开挖、运送、填筑、压密、弃土、土壁支撑、石方破解等工作内容。
2.主要建筑物与构筑物包括烟囱、冷却塔、卸煤沟、翻车机室、输煤地道、地下或半地下转运站、输送筒仓、圆形煤场、循环水泵房、地下或半地下泵房、空冷平台支柱、灰库、石灰石筒仓、吸收塔、截洪(排洪)沟、换流站阀厅、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屋内配电装置室、地下变电站工程。
3.土方工程根据施工方法分为机械施工土方与人工施工土方、机械施工土方定额已经综合考虑了机具配置及人工配合机械施工的因素。石方工程部分机械施工与人工施工,均执行施工石方定额。
4.土壤类别根据“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进行划分,Ⅰ~Ⅳ类为土,Ⅴ~Ⅹ类为岩石。定额中土方与石方的类别已经综合考虑。
5.土方施工综合考虑了平整场地、挖湿土、桩间挖土、推土机推土厚度与积土压密、挖掘机垫板作业、场地作业道路、行驶坡道土方开挖与回填等因素。
6.主厂房及主要建筑物与构筑物的土方工程包括了土方二次开挖、二次回填与倒运、不同深度坑槽出土等工作内容。
7.施工降水根据降水方式执行定额。定额中包括挖排水沟、挖排水坑、打拔井管、安拆井管系统、安拆水泵、安拆排水管;安拆排水电源;抽水、值班、井管堵漏、维修、回填井点坑等工作内容。
8.施工降水系统外排水管长度大于100m时,其超出部分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1.土石方体积按照挖掘前天然密实方计算,松散系数与压实系数影响的土石方量已在定额中考虑。
2.以场地平整设计标高为土石方挖填起点计算标高。土石方挖深为挖方起点计算标高至基础(或底板)垫层底标高。
3.单位工程不单独计算场地平整工程量。厂(站)区场地平整标高在±300mm以内时,按照厂(站)区占地面积减去建筑物与构筑物(不含散水、台阶、坡道)占地面积乘以0.1m厚度计算场地平整工程量,执行机械施工土方场地平整定额。
4.场地平整土石方量按照场地平整挖方量计算工程量;场地平整土方碾压或夯填,按照场地平整亏方量计算工程量,亏方量=填方量-挖方量,亏方碾压与夯填定额子目中不包括购土费。挖填方区域是指厂(站)区设计范围征地区域,厂(站)外铁路、公路、沟渠、管线、管理小区等平整土石方量单独计算。
5.建筑物、构筑物基础土石方按照挖方体积计算工程量,不计算行驶坡道土石方开挖量。当土方挖深小于1.2m时,不计算放坡挖方量,即取消土方开挖长或宽中的0.5×挖深。
土方开挖长或宽:
——主厂房土方开挖长或宽=轴线尺寸+8.2m+0.5×挖深。
——主要建筑物与构筑物土方开挖长或宽=基础外边(或外壁)尺寸+3.0m+0.5×挖深。
——机械施工基坑土方开挖长或宽=基础(或外壁)底边尺寸+1.2m+0.5×挖深。
——机械施工沟槽土方开挖长=轴线尺寸,土方开挖宽=基础(或外壁)底宽+1.2m+0.5×挖深。
——人工施工基坑挖深2m以内土方开挖长或宽=基础(或外壁)底边尺寸+0.7m+0.5×挖深。
——人工施工基坑挖深2m以外土方开挖长或宽=基础(或外壁)底边尺寸+1.2m+0.5×挖深。
——人工施工沟槽挖深2m以内土方开挖长=轴线尺寸,土方开挖宽=基础(或外壁)底宽尺寸+0.7m+0.5×挖深。
——人工施工沟槽挖深2m以外土方开挖长=轴线尺寸,土方开挖宽=基础(或外壁)底宽+1.2m+0.5×挖深。
石方开挖长或宽:
——建筑物、构筑物基础石方开挖,当沟槽底宽3m以上或基坑底面积20m2以上时,按照场地平整石方开挖计算。深度允许超挖量:普通岩石0.2m;坚硬岩石0.12m。长度、宽度允许超挖量综合在如下工程量计算尺寸中,不另行计算。
——主厂房石方开挖长或宽=轴线尺寸+8.5m,
——主要建筑物与构筑物石方开挖长或宽=基础外边(外壁)尺寸+3.3m。
——石方开挖基坑底面积20m2以外石方开挖长或宽=基础(或外壁)底边尺寸+1.5m。
——石方开挖基坑底面积20m2内石方开挖长或宽=基础(或外壁)底边尺寸+0.7m。
——石方开挖沟槽底宽3m以外石方开挖长=轴线尺寸,石方开挖宽=基础(或外壁)底宽+1.5m。
——石方开挖沟槽底宽3m以内石方开挖长=轴线尺寸,石方开挖宽=基础(或外壁)底宽+0.7m。
6.建筑物、构筑物外墙外1m以内沟管道的土石方开挖不计算工程量;突出墙面的柱与墙垛以及附墙风道与竖井道等基础的土石方开挖不计算工程量;坡道、运输道路的土石方开挖不计算工程量。
7.挖淤泥流砂工程量按照体积计算。
8.土石方运输每增加lkm工程量按照运方(自然方)量计算。
9.施工降水井管安拆
——轻型井点降水系统按照连接轻型井管的水平管网长度计算。在初步设计阶段,可参照下列方法计算:井管单排布置时,长度按照井的根数乘以1.2;井管双排布置时,长度按照井的根数乘以1.4;井管环形布置时,长度按照井的根数乘以1.4。
——大口径井点、喷射井点降水系统按照井根数计算。在初步设计阶段,可参照下列方法计算:井单排布置时,井的根数按照降水井管区间距离除以15加1;井双排布置时,井的根数按照降水井管区间距离除以20乘以2再加2;井环形(首尾相连)布置时,井的根数按照建筑物、构筑物的轴线长度加80m除以20加l。
10.施工降水系统运行按照使用套天计算工程量,使用套天从降水系统运行之日起至降水系统结束之日止。
一一坑槽明排水降水系统每套是由排水泵与排水管线构成,计算套数时按照运行的排水泵台数计算,每台运行的排水泵计算一套。
——轻型井点降水系统每套是由水平井管与排水泵及外排水管线构成,计算套数时按照水平井管线长度计算,每70m水平井管线长度为一套,余量长度大于20m时计算一套,小于20m时不计算。
——大口径井点降水系统每套是由一根管井与一台排水泵及排水管线构成,计算套数时按照管井根数计算,每一根管井为一套。
——喷射井点降水系统每套是由水平井管、喷射井管、高压水泵及外排水管线构成,计算套数时按照每30根为1套,余量根数大于10根时计算一套,小于10根时不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