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册说明
一、第九册《钢筋工程》(以下简称本册定额)包括普通钢筋、预应力钢筋和钢筋运输、钢筋笼安放、混凝土搅拌与输送、现场搅拌砂浆增加费。
二、本册定额适用范围:市政工程及园林绿化工程的钢筋工程项目。
三、本册定额编制依据:
1.《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7-2013;
2.《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GYD-1999;
3.《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市政工程》LD/T99.1-2008;
4.《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建筑工程-钢筋工程》LD/T 72.7-2008;
四、隧道工程采用本定额子目时,人工、机械消耗量应乘以系数1.20。
五、预应力构件中的非预应力钢筋按普通钢筋相应项目计算。
六、现场钢筋水平运距包括在项目中,水平运距超过300m时按钢筋水平运输项目执行。
七、以设计地坪为界,±3.00m以内的构筑物不计垂直运输费,超过+3.00的构筑物,±0.00以上部分钢筋全部计算垂直运输费,-3.00以下的构筑物,±0.00以下部分钢筋全部计算垂直运输费。
八、现浇构件和预制构件均按本册定额执行。
九、地下连续墙钢筋笼制作执行”普通钢筋”相应项目(不含地下连续墙钢筋制作平台费用),安放执行”钢筋运输、钢筋笼安放”相应项目。
十、凡本册说明未尽事宜,详见章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