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三通一平”费用
如发生,按实际计算,由发包人支付费用。
2.安全施工方案组织专家论证、审查费用
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相关规定,制定专项施工方案,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的费用,按实际发生计算。
3.混凝土外加剂费用
根据设计或规范要求按实际发生计算,并按规定计取费用。
4.远地施工费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由发承包双方按合同约定执行。
5.赶工施工费
发包人要求工期比合同工期提前的,应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赶工施工的措施方案,由发承包双方签订补充协议确定。
6.暂估价
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暂估价中的材料单价应参考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价格信息或市场价确定;暂估价中的专业工程金额应分不同专业,按有关计价规定估算,并包含按税法规定应计
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增值税。
7.设备与材料的划分
设备与材料的划分,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工程计价设备材料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划分标准》(GB/T50531-2009)的规定执行。
8.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费用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费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中,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和暂列金额,并在税前扣除。发包人供应的设备费用,不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中。
9.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执行定额及费用标准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GCG103-2008),其中人工、机械(仪器仪表)台班价格及各项取费按2019年《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执行。
10.园林绿化工程执行定额及费用标准
园林绿化工程执行2010年《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其中人工、机械(仪器仪表)台班价格及各项取费按2019年《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执行。
11.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
包括锅炉及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消防设备、燃气设备、电梯等特殊设备和设施的安全检验检测,按照有关规定不属于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如发生由发包人支付,其标准按相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12.计日工
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计日工应当根据工程特点,按本定额的规定计算。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计日工应当根据工程特点,按本定额的规定计算。
竣工结算时,计日工应按发包人实际签证确认的事项计算。
13.专业分包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计取
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工程分包的,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应在专业分包合同中明确分包单位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数额、预付数额、支付时限、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并按合同约定及时向分包单位拨付安全文明施工费。
14.竣工结算工程量的计算
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工程量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
15.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专业工程暂估价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
竣工结算时,暂估价中的材料、工程设备单价应按发、承包双方最终确认价在综合单价中调整;专业工程暂估价应按中标价或者发包人、承包人与分包人最终确认价计算。
16.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17.混凝土冻融循环、抗渗试验检验费用 根据设计按实际发生计算,并按规定计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