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
一、—般说明
(一)现浇混凝土构件按混凝土捣制和模板项目分别编制,现浇模板在本定额措施项目中单列。预制混凝土构件除零星、小型构件按现场预制编制外,其余构件均按成品安装编制。
(二)现浇混凝土构件按商品混凝土及现场搅拌混凝土(特细砂)编制。
(三)现浇混凝土按常用强度等级考虑,若设计强度等级和砂石品种等与定额项目不同时按附录配合比换算。
(四)现浇、预应力混凝土项目中未包括钢筋和预埋铁件的用量,另套用相应项目。
(五)定额项目中混凝土用量栏内注有“低”者为低流动性混凝土;无“低”字者为塑性混凝土。
(六)门窗上现浇或预制的半圆形、折线形、波浪形及其他形状的过梁按本定额零星构件项目执行。
二、现浇构件
(一)圆形梁按异形梁项目执行。
(二)多角形柱按异形柱项目执行。
(三)现浇构件项目适用范围
1.商品混凝土垫层项目适用于基础垫层、楼地面垫层。
2.商品混凝土基础项目分别按带形基础、独立基础、满堂基础、桩承台、设备基础及杯型基础项目执行。
3.现浇混凝土满堂基础适用于有梁式和无梁式满堂基础及箱形基础的底板。
4.商品混凝土柱分别按矩形柱、构造柱、异形柱、圆形柱和钢管混凝土柱项目执行。
5.商品混凝土梁分别按基础梁、矩形梁、异形梁、圈梁、过梁、弧形梁、拱形梁和斜梁项目执行。
6.商品混凝土板分别按有梁板、无梁板、平板、拱板、薄壳板、栏板、天(檐)沟、挑檐板、雨篷板、斜梁(板)、坡屋面板、飘窗板、挂板、悬挑板、阳台板、预制板间补现浇板缝项目执行。
7.预制板间补现浇板缝,适用于板缝小于预制板的模数,但需支模才能浇筑的混凝土板缝。
8.现浇混凝土直形墙也适用于电梯井壁。
9.商品混凝土墙适用于直形墙、电梯井壁、弧形墙。
10.商品混凝土挡土墙适用于直形挡土墙和弧形挡土墙。
11.现浇混凝土及商品混凝土弧形楼梯适用于艺术型楼梯。
12.商品混凝土构造柱也适用于独立门框。
13.小型构件是指单体体积0.1m3以内且本节未列项目的小型构件。
14.二次结构中的厨卫、阳台、女儿墙脚部按翻边(止水带)混凝土项目执行。
(四)型钢组合混凝土构件,执行普通混凝土相应构件项目,人工、机械乘于1.20。
(五)现浇整体弧形楼梯的折算厚度为160mm,一般楼梯、螺旋楼梯的折算厚度为200mm。
(六)现浇小型项目适用于小型池槽、垫块、砌体拉结带等。
(七)现浇混凝土叠合梁按现浇混凝土圈梁项目执行。
(八)构造柱马牙槎体积应计算,执行构造柱项目。
(九)阳台栏板内的构造柱、女儿墙构造柱执行构造柱项目。
(十)L、Y、T、十字、Z形等短墙单肢中心线长度均≤0.4m时,按异形柱定额项目执行;一字形短墙中心线长度≤0.4m时,按柱定额项目执行。
(十一)现浇商品混凝土实心栏板厚度≤120mm者,执行商品混凝土栏板项目;厚度>120mm者,执行现浇商品混凝土墙项目。
(十二)现浇混凝土阶梯形(锯齿形)楼板每—梯步宽度大于300mm时,按板的项目执行,人工乘以系数1.45。
(十三)斜梁(板)、坡屋面板按坡度大于10°且≤30°综合考虑,斜梁(板)、坡屋面板坡度在10°以内的执行梁、板项目;坡度>30°执行《四川省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仿古建筑工程》相应项目。
三、垫层
(一)混凝土垫层用于槽坑且厚度≤300mm者为基础垫层,否则算作基础。
(二)散水、防滑坡道混凝土垫层,按垫层项目计算,人工乘以系数1.2。
(三)楼地面商品混凝土垫层,按商品混凝土垫层项目执行,人工乘以系数0.9。
四、预制混凝土构件
(一)预制构件项目适用范围
预制小型构件安装适用于烟囱、支撑、天窗侧板、上下档、垫头、压顶、扶手、窗台板、阳台隔板、壁龛、粪槽、池槽、雨水管、厨房壁柜、搁板、架空隔热板。
(二)预制构件制作、安装及灌浆
1.预制构件项目中成品预制构件单价包含混凝土制作、钢筋制作安装、模板安拆及构件运输等费用。
2.预制构件安装未包括铺垫道木、钢板、钢轨等的铺设及维修工料,发生时另行计算。
3.构件灌浆工料已综合在项目中,不另计算。
(三)预制混凝土模板工程
预制小型构件模板适用于烟囱、支撑、天窗侧板、上(下)档、垫头、压顶、扶手、窗台板、阳台隔板、壁龛、粪槽、池槽、雨水管、厨房壁柜、搁板、架空隔热板等现场预制小型构件。
五、钢筋工程
(一)定额中的钢筋是以机制、手绑,部分电焊、对焊、点焊、电渣压力焊、窄间隙焊等编制的。定额中已包括钢筋除锈工料,不另行计算。
(二)现浇构件中固定钢筋位置的支撑钢筋、双层钢筋用的“铁马”、衬铁、伸出构件的锚固钢筋按相应项目计算。短钢筋接长所需的工料、机械,项目内已综合考虑,不另计算。
(四)砌体钢筋加固执行现浇构件钢筋项目,钢筋用量乘以系数0.97。
(五)弧型钢筋制安按相应项目执行,人工费乘以系数1.2。
(六)现浇构件中采用机械连接部分的钢筋,定额钢筋用量调整为1.03,机械费乘以系数0.4。
(七)混凝土柱上的钢牛腿制作安装,执行预埋件制作安装定额。
(八)预制板缝内设计要求加筋,执行现浇钢筋相应项目。
(九)本定额植钢筋、螺杆定额适用于构造柱、圈梁、过梁、墙体拉结等构件植筋,其他植筋项目按2020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一既有及小区改造房屋建筑维修与加固工程》相应项目执行。植钢筋、螺杆定额不包括钢筋、螺杆的费用,钢筋、螺杆材料费用另计。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般规则
(一)混凝土的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钢筋、螺栓、铁件、张拉孔道和面积≤0.05m2的螺栓盒等所占的体积,应扣除型钢混凝土柱中的型钢所占体积。钢管混凝土柱以钢管高度按照钢管内径计算混凝土体积。
(二)现浇墙、板均不扣除孔洞面积≤0.3m2所占的混凝土体积(板不扣除柱面积≤0.3m2所占的体积),留孔所需工料、项目已综合考虑,不另计算。
二、现浇混凝土构件
(一)现浇混凝土基础
1.无梁式满堂基础,其倒转的柱头(帽)应列入基础计算;有梁式(肋形)满堂基础的梁、板合并计算。
2.框架式设备基础分别按基础、柱、梁、板计算工程量,执行相应项目;楼层上的块体设备基础按有梁板计算。箱式基础分别按底板、墙、顶板计算工程量,执行相应项目。
3.混凝土高杯柱基(长颈柱基)高杯(长颈)部分的高度小于其横截面长边的3倍,则该部分高杯(长颈)按柱基计算;高杯(长颈)高度大于其横截面长边的3倍,则该部分高杯(长颈)按柱计算。
4.混凝土墙基的颈部高度小于该部分厚度的5倍时,则颈部按基础计算;颈部高度大于该部分厚度5倍时,则颈部按墙计算。
5.计算承台工程量时,不扣除浇入承台的桩头体积。
(二)现浇混凝土柱
1.有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上一层楼板上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
2.无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柱帽下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
3.框架柱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至柱顶高度计算。
4.构造柱(抗震柱)按全高计算,嵌接墙体部分马牙槎并入柱身体积。
5.依附柱上的牛腿和升板的柱帽,并入柱身体积计算。
(三)现浇混凝土梁。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所占体积,伸入墙内的梁头、梁垫并入梁体积内。
1.梁长:梁与柱连接时,梁长算到柱侧面,伸入墙内的梁头,应计算在梁的长度内。
2.与主梁连接的次梁,长度算到主梁的侧面;现浇梁头处有现浇垫块者,垫块体积并入梁内计算。
3.梁高:梁底至顶面的距离。
4.圈梁外墙按中心线,内墙按净长线计算;圈梁带挑梁时,以墙的结构外皮为分界线,伸出墙外部分按梁计算,墙内部分按圈梁计算;圈梁与构造柱(柱)连接时,算至柱侧面;圈梁与板连接部分按圈梁计算。
5.梁、圈梁带宽度≤300mm线脚者按梁计算;梁、圈梁带>300mm线脚或带遮阳板者,按有梁板计算。
6.飘窗板下方结构高度≤300mm按梁计算;飘窗板下方结构高度>300mm按墙计算。
(四)现浇混凝土墙
1.墙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0.3m2的体积。墙垛及突出部分、三角八字、附墙柱(框架柱除外)并入墙体积内计算,执行墙项目:外墙长度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长度按内墙净长线计算。
2.墙与现浇板连接时其高度算到板顶面。
3.挡护墙厚度≤300mm按墙计算。
(五)现浇混凝土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及单个面积≤0.3m2的孔洞所占体积。
1.有梁板(包括主、次梁与板)按梁、板体积之和计算,各类板伸入墙内的板头并入有梁板体积内计算。
2.无梁板系指不带梁(圈梁除外)直接用柱支承的板,按板和柱帽体积之和计算。
3.挑檐、天沟(檐沟)与板(包括屋面板、楼板)连接时,以外墙外边线为分界线;与圈梁(包括其他梁)连接时,以梁外边线为分界线。雨篷、阳台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墙外部分体积计算,包括伸出墙外的牛腿和雨篷反挑檐的体积。
(六)现浇混凝土楼梯。整体楼梯(包括休息平台、平台梁、斜梁和楼层板的连接梁)分层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宽度小于500mm的楼梯井,伸入墙内部分项目已包括不另计算。整体楼梯与现浇楼层板无楼梯梁连接时,以楼层的最后一个踏步外边缘加300mm为界。
(七)其他。混凝土散水、坡道、台阶、地沟、后浇带等均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三、预制构件
1.预制沟盖板、井盖板等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所占体积。
2.其他预制构件:支架及小型构件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及单个尺寸≤300mm×300mm的孔洞所占体积。
3.预制混凝土构件模板工程
(1)预制构件模板工程量均按模板与混凝土接触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地模综合考虑,不另计算。
(2)预制板、水磨石构件模板上单孔面积≤0.3m2的孔洞不予扣除,洞侧壁模板亦不增加,单孔面积>0.3m2时,应予扣除,洞侧壁模板面积并入墙、板模板工程量内计算。
四、构件运输
构件运输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五、钢筋工程
(一)钢筋(钢丝束、钢绞线)按设计图示长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项目中已综合考虑钢筋、铁件的制作安装损耗及钢筋的施工搭接用量,伸出构件的锚固钢筋并入钢筋工程量内,除设计(包括规范规定)标明的搭接外,其他施工搭接不计算工程量。
(二)螺栓、铁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
(三)在后张法预应力钢筋中
1.低碳合金钢筋两端均采用螺杆锚具时,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减0.35m计算,螺杆另行计算。
2.低碳合金钢筋一端采用镦头插片,另一端采用螺杆锚具时,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计算,螺杆另行计算。
3.低碳合金钢筋一端采用镦头插片,另一端采用帮条锚具时,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0.15m计算;两端采用帮条锚具时,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0.3m计算。
4.低碳合金钢筋采用后张混凝土自锚时,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0.35m计算。
5.低碳合金钢筋(钢绞线)采用JM、XM、QM型锚具,孔道长度≤20m时,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1m计算;孔道长度>20m时,钢筋(钢绞线)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1.8m计算。
6.碳素钢丝束采用锥形锚具时,孔道长度≤20m时,钢丝束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1m计算;孔道长度>20m时,钢丝束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1.8m计算。
7.碳素钢丝束采用镦头锚具时,钢丝束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0.35m计算。
8.支撑钢筋(铁马)按长度乘单位理论质量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