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中的通信线路架设、通信设备安装等工程。
二、本章设备安装,除另有规定,均包括设备本身的安装固定,引入引出端子板的接线、端子的压接全部工作内容。不包括设备引出端子板以外的电缆、电线敷设及设备接地。
三、本章定额各种钢管、塑料管的敷设、光(电)缆和电线的敷设以及设备安装的操作高度,均按5m时,其超过部分的人工工日乘以下列系数(见下表)。
操作高度 | 10m以下 | 20m以下 | 20m以上 |
超高系数 | 1.25 | 1.4 | 1.6 |
四、通信光(电)缆预留长度。
序号 | 项目 | 预留长度(m) |
l | 接续处 | 3 |
2 | 引入设备处 | 5 |
3 | 中继站两侧引入口处 | 5 |
4 | 接续装置内光纤收容余长(每侧) | ≥0.85 |
5 | 托架光缆敷设每200m | 3 |
6 | 进出平拉隧道隔断门(或立转门) | 5 |
7 | 跨越绕行增加计算长度 | 12/2.58 |
8 | 其他特殊情况 | 按设计规定执行 |
2.预留量规定见下表:
序号 | 项目 | 预留长度(m) |
1 | 接续处 | 2 |
2 | 引入设备处 | 2 |
3 | 总配线架成端预留量 | |
3.1 | 100对成端(采用1条100对电缆成端) | 3.5 |
3.2 | 200对成端(采用1条200对电缆成端) | 4.5 |
3.3 | 300对成端(采用1条300对电缆成端) | 5.5 |
3.4 | 400对成端(采用2条200对电缆成端) | 9 |
4 | 组线箱成端(50对以下) | 1.5 |
5 | 交接箱接头排(100对电缆以上) | 5 |
6 | 分线箱(盒)预留(50对以下) | 2.5 |
7 | 托架电缆敷设每200m | 3 |
8 | 进出平拉隧道隔断门(或立转门) | 5 |
9 | 跨越绕行增加计算长度 | 12/2.5 |
10 | 其他特殊情况 | 按设计规定执行 |
五、本定额中使用的线、缆等材料与设计不符时允许换算。
六、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的工作,安装工程的人工费增加10%,本费用为降效增加费。
七、在有害环境(高温、多尘、噪声超标、有害气体)中施工时,安装工程的人工费增加10%,本费用为降效增加费。
八、挖、填光(电)缆沟及敷设通信管道:
1.挖、填光(电)缆沟及管道沟的长度,应减去光(电)缆过桥、隧道及人(手)孔坑的长度。
2.挖、填光(电)缆沟,按土、石质,沟深0.8m、1.2m编制。不包括地下、地上障碍物处理,发生时另行计列。
3.通信管道沟和人孔坑抽水,按用水泵抽水及人工将水淘干后,在施工中仍需继续淘水编制的,管道沟抽水系以两个人孔之间为一段。
九、敷设光缆:
1.管道敷设塑料子管,系指管道每一孔内,布放塑料子管的数量。
2.敷设管道光缆已包括管孔清刷,若管道堵塞、沉陷、断裂等另行计列。
十、敷设管道电缆己包括管孔清刷,若管道堵塞、沉陷、断裂等另行计列。
十一、光(电)缆接续与测试:
1.管道光缆接续不包括光缆接头托架,需要时另行计列。
2.光缆接续120芯以外,每增加24芯,增加8个工日,光纤熔接机增加0.4个台班,光时域反射仪增加0.4个台班。
3.光缆测试120芯以外,每增加24芯,增加4个工日,光时域反射仪增加0.7个台班。
4.电缆接续按直埋和管道综合编制,管道电缆接续不包括人孔及管道排水,人孔及管道排水按第一节相关子目另行计列。
5.光中继段测试的”段”是光缆终端站至中继站或两个中继站之间的距离。
6.电缆全程测试的配线电缆,是从总配线架至配线区的分线设备端子,包括测试中因施工原因而造成的障碍线对修复。
十二、安装光(电)缆终端设备按光缆芯数划分。
十三、安装机架(柜)、槽道及配线架:
1.安装槽道、走线架不包括通过沉降(伸缩)和需做特殊处理的内容,如需要另行计列。
2.制作、安装走线架按单层活结构编制,包括主梁、走线架、梯铁及连接固定等内容;走线架如为双层,按本定额乘以2计算。本定额也适用于固定结构。
十四、站内光(电)缆和电线敷设的长度应计算到箱、架设备中心。
十五、布放设备电缆及导线:
1.布放设备电缆和导线定额只适用于电缆走道、槽道及机房内地槽,不适用于穿管等。
2.布放设备电缆按焊接编制,绕接时可采用相应子目。
3.中间配线架架间跳线按2架编制,每增加1架增加跳线60m,其他数量不变。
4.布放总配线架跳线按1架编制,每增加1架增加跳线70m,其他数量不变。
十六、程控电话交换机及附属设备安装:
1.程控电话交换机及远端用户模块的安装、调试,包括硬件、软件的安装、调试等。
2.维护终端、打印机及告警设备安装包括:终端设备、打印机及告警设备的安装调试及随机附属线、缆的连接。
3.微机查号系统、计费系统安装调试包括:计算机、显示器、打印机、电源、鼠标、键盘的安装调试和随机线缆、进出线缆的连接。
4.卡接模块安装,以10×10回线模块编制;卡接保安装置,以安装在卡接模块每回线上的保安装置编制。
十七、无线通信系统设备安装:
1.安装通信天线:
(1)铁塔上安装天线,不论有、无操作平台均执行本章定额。
(2)安装天线的高度指天线底部距塔(杆)座的高度。
(3)天线在楼顶铁塔上的吊装,按楼顶距地面20m以下考虑,超过部分另行计列。
2.中央控制设备安装包括:中央控制设备、网管终端、无线交换机的安装与调以及随机线缆安装、进出线缆的连接。不包括进出线、缆的敷设。
3.安装基站设备按每架为2个载频的单基站编制。多基站按单基站定额乘以基站数计列。
4.固定台安装包括:主机、天线的安装与调试以及进出线、缆的连接。
5.机车电台安装包括:主机(含有设备箱的一体化结构电台)、控制盒(含送受话器)、机车天线的安装与调试以及进出线、缆的连接。
6.设备安装调试按带有机内(或机间)连接线缆综合考虑,设备到端子架(箱)的连接线缆,另行计列。
十八、光纤数字传输设备安装:
1.光纤传输设备的安装与调测按2.5Gb/s、622Mb/s系统,1+1状态编制。当系统为1+0状态时,TM终端复用器每端减少2个工日,ADM分插复用器每端减少4个工日。
2.光纤数字传输设备的安装与调测包括:安装加固机架,安装与调测SDH/MSTP、PCM、接入网设备以及进、出线缆的连接等,不包括进、出线缆的敷设。
3.设备安装与调测按带有机内(或机间)连接线缆综合编制。设备到配线架(箱)的连接线缆,另行计列。
4.安装光纤配线架定额,按100芯以下综合编制。
十九、时钟系统设备安装:
1.中心母钟安装调试包括:机柜、调制解调器、自动校时钟、多功能时码转换器、卫星校频校时钟、高稳定时钟(2台)、时码切换器、时码发生器、时码中继器、中心监测接口、时码定时通信器、计算机接口装置、直流电源的安装调试,随机、进出线缆的连接。
2.二级母钟安装调试包括:机柜、高稳定时钟、车站监测接口、时码分配中继器的安装调试,随机、进出线缆的连接。
3.子钟安装,站厅、站台的数显式子钟是以8"-12"(或指针式子钟600mm)双面悬挂式:站台数显式发车子钟以5"单面墙挂式;室内数显式子钟以3"(或指针式子钟300mm)单面墙挂式综合编制。
4.车站时钟系统调试按每台二级母钟带35块子钟计列。
5.全线时钟系统调试按1台中心母钟、10台二级母钟为一个系统综合计列。
6.设备安装按带有机内(或机间)连接线缆综合编制。设备到端子架(箱)的连接线缆的敷设,另行计列。
二十、专用通信设备及配线设备安装:
1.交换机设备、调度操作台、调度/专用/自动电话分机/数字话机(或接口)包括:设备本身的安装调试及附属接线盒的安装和线、缆的连接。
2.中心维护管理终端包括:终端设备、打印机的安装调试及随机附属线、缆的连接。
3.电缆交接箱的安装,以100回线为一个卡接式接线模块综合编制。
4.落地式电缆交接箱安装不包括箱体基座。需箱体基座时,另行计列。
5.安装电缆分线盒不包括电缆的成端。
二十一、闭路电视监视系统设备安装:
1.云台式摄像机按彩色CCD含半球(或全球)、自动光圈和镜头等综合编制。
2.系统调试指摄像系统和电视监控系统进行的全系统的检测、调试。
3.系统调试包括前端摄像、信号传输和终端控制、监视器及录像、灯光、警铃等设备的联动调试。
4.电视监控设备安装,其综合工日应根据系统中摄像机台数和距离(摄像机与控制器之间电缆实际长度)分别乘以下列系数(见下表)。
彩色摄像机 | 折算系数 | ||||
距离台数 | 1-8 | 9-16 | 17-32 | 33-64 | 65-128 |
71-200(m) | 1.6 | 1.9 | 2.1 | 2.3 | 2.5 |
201-400(m) | 1.9 | 2.1 | 2.3 | 2.5 | 2.7 |
二十二、广播系统设备安装:
1.中心广播控制台/车站广播控制台包括前级、话筒、键盘的安装调试以及随机线缆安装和进、出线缆的连接等。
2.中心广播控制机柜按20个回路输出设备综合编制。
3.车站广播控制机柜按10个回路输出、总功率为2500W综合编制。包括:功率放大器、广播控制单元、数字和音频汇接模块、功放检测和切换模块、噪声检测模块、电源时序模块等的安装、调试及随机线缆安装、进、出线缆的连接。
4.车站广播控制盒(防灾和客运)按具有放音卡座及语音存储功能的设备综合编制。
5.设备安装与调试按带有机内(或机间)连接线缆综合考虑。设备到端子架(箱)的连接线缆另行计取。
二十三、通信电源设备及接地装置安装:
1.蓄电池安装按其额定工作电压、容量大小划分,以蓄电池组为计量单位综合测算,适用于48V高频开关电源和UPS不间断电源的蓄电池组安装及蓄电池组按规程进行充、放电。
2.蓄电池电极连接按电池带有紧固螺栓、螺母、垫片编制。如采用焊接方式连接另行计列。
3.电源设备的安装与调测包括进出线、缆的连接,不包括进出线、缆的敷设。
4.充、放电设备安装与调测包括监测控制设备、变阻设备、电源设备的安装、调试与连接线缆的敷设。
二十四、计算机网络及附属设备安装中以太网交换机安装不包含机柜的安装。
二十五、配管、托板托架、桥架及吊架安装:
1.钢管和硬塑料管暗敷设,按在砖墙、混凝土结构内及地面垫层内暗敷设编制。
2.钢管埋设,按在土中直埋编制。钢管埋设的挖、填土方,按本册定额第1节挖、填光(电)缆沟相应子母计列。
3.托班、托架安装,按每套1副托架、6块托板组成。
4.吊架安装,包括吊架本身以及连接固定电缆的卡扣。
5.电线管在吊棚内安装,其高度按5m以下编制。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挖、填光(电)缆沟及敷设通信管道:
1.挖、填光(电)缆沟;挖、砌光(电)缆槽道、混凝土管道基础及底基、铺设管道等以“100m”为单位计算。
2.挖管道沟及人孔坑、回填夯实以“10m3”为单位计算。
3.清理路基道渣以“m3”为单位计算。
4.铺设引上混凝土管块、钢管、弯管以“根”为单位计算。
5.砌筑人(手)孔等按“个”为单位计算。
6.光(电)缆标桩按“10根”为单位计算。
二、敷设光缆:
1.光缆敷设芯数超出120芯以外,按每增加24芯,增加0.8个工日计算。
2.敷设管道光缆、托架光缆、塑料子管以“100m”为单位计算。
3.控制中心、车辆段及车站的光缆引入以“条”为单位计算。
三、敷设电缆:
1.敷设托架电缆、电线、漏泄同轴电缆,按每米绑扎一次计算。
2.钉固敷设电缆、电线,站内按每0.5m钉固一次,隧道区间按每米钉固一次计算。
3.敷设埋式、管道、托架、钉固电缆及电线等以“100m”为单位计算。
4.控制中心、车辆段及车站的电缆引入以“条”为单位计算。
四、光(电)缆接续与测试:
1.光缆接续、电缆封灌充油膏套管、安装漏泄同轴电缆接头以“个”为单位计算。
2.电缆芯线接续以“100对”为单位计算。
3.光中继段测试以“段”为单位计算。
4.电缆全程测试以“条”为单位计算。
五、光(电)缆保护与防护:
1.光(电)缆保护、防雷、防蚀、防白蚁以“处”为单位计算。
2.电缆排流器以“个”为单位计算。
3.防蚀监测标石以“块”为单位计算。
六、安装光(电)缆终端设备:
1.光、电缆终端盒、方向盒以“个”为单位计算。
2.光缆监测设备(监测站、监测中心)以“站”为单位计算。
3.光缆监测设备开通、测试以“系统”为单位计算。
七、安装机架(柜)、槽道及配线架:
1.制作、安装抗振机座以“个”为单位计算。
2.机架加固连接以“架”为单位计算。
3.安装走线槽道、走线架以“m”为单位计算。
4.安装总配线架以“架”为单位计算。
八、站内光(电)缆和电线敷设:
1.光(电)缆、电线敷设以“100m”为单位计算。
2.射频、漏泄同轴电缆敷设以“100m”为单位计算。
九、布放设备电缆及导线:
1.布放设备电缆以“10m”为单位计算。
2.布放/改接总配线架跳线、交接箱跳线以“100用户”为单位计算。
3.布放信号线以“条”为单位计算。
4.布放尾纤以“根”为单位计算。
十、程控电话交换机及附属设备安装:
1.程控电话交换以“部”为单位计算。
2.维护终端设备、计费系统设备、微机查号系统以“套”为单位计算。
3.卡接保安装置以“只”为单位计算。
4.卡接模块以“个”为单位计算。
十一、无线通信系统设备安装:
1.架设天线铁塔、安装馈线、站内小天线、隧道口定向天线以“处”为单位计算。
2.中央控制设备、调度控制台、基站设备、直放站设备、机车电台、便携电台、固定电台以“套”为单位计算。
3.漏缆功分器以“个”为单位计算。
4.中央控制设备、基站设备、直放站设备的调测以及场强测试(单基站2载频)、全线无线系统调试与开通以“系统”为单位计算。
5.漏缆调整测试以“100m”为单位计算。
十二、光纤数字传输设备安装:
1.设备中的机架、配线架以“架”为单位计算;配线子架以“个”为单位计算。
2.光纤数字传输设备以“端”为单位计算。
3.接入网设备、网络管理系统设备、同步系统设备以“套”为单位计算。
4.光中继段测试以“系统”为单位计算。
5.通路对端调测以“系统/站”为单位计算。
6.稳定观测及光、电调测中间站配合以“站”为单位计算。
7.综合定时供给、铯钟以及GPS接收机设备以“台”为单位计算。
十三、时钟系统设备安装:
1.中心母钟、二级母钟、监控计算机,均以“套”为单位计算。
2.数显式室内子钟、指针式子钟以“台”为单位计算。
3.时钟插销盒以“个”为单位计算。
4.车站时钟系统调试、全线时钟系统调试以“系统”为单位计算。
十四、专用通信设备及配线设备安装:
1.中心/车站调度专用交换机、中心维护管理终端、多轨迹数字记录仪等设备等以“套”为单位计算。
2.中心调度操作台(PC机)、中心/车站调度操作台、调度/专用/自动/数字电话分机设备以“台”为单位计算。
3.综合设备柜、室内电缆交接箱、电缆分线盒、电话出线盒、轨旁电话插销盒等以“个”为单位计算。
十五、闭路电视监视系统设备安装:
1.云台式和固定式摄像机、摄像机支架、中心数字视频控制终端、中心数字视频网管服务器等以“套”为单位计算。
2.电动云台、摄像机防护罩、彩色监视器、视频切换控制、多画面分割器、汉字字符发生器、时间信号发生器、视频分配放大器、云台控制器、隔离地变压器、控制机柜、模拟视频光发送/接收端机、数字视频编码/解码器、录像机等以“台”为单位计算。
3.彩色监视器电视墙以“m2”为单位计算。
4.车站和中心闭路电视系统开通调试等以“系统”为单位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