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下列情况不在临时设施范围内应由建设单位负责:
1.由场外水源、电源、热源敷设到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地点、场内活动半径超过50m以外的管线。
2.施工现场必须临时设置的水塔、水井、锅炉房、变电所、铁路专用线等设施和所需要的锅炉、水泵、变压器等设备以及高层建筑临时消防管线等设施。
3.大中型工业建筑安装工程,工程地址远离城市或在偏僻地区施工,无原有房屋可利用,又确属需要设置临时构件加工厂的,可按经审定的施工方案及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进行计算。
二、施工企业计取了临时设施费,又住用了建设单位的房屋设施,应向建设单位交付使 用租金。
三、施工现场与城市道路之间的连接道路硬化(或路面保护),是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正 常施工所需的交通条件,如由承包人负责实施,其费用应经现场签证后另行计算。
四、施工技术专项措施项目暂估价:是指发包阶段已经确认发生的施工技术措施项目,由于需要在签约后由承包人提出专项方案并经论证、批准方能实施等原因,造成无法当时准 确计价,由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给定一个暂估总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