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第二册《热力设备安装工程》(以下简称本册估价表)适用于单台锅炉额定蒸发量小于220t/h火力发电、供热工程中热力设备安装及调试工程。包括:锅炉、锅炉附属设备、锅炉辅助设备、汽轮发电机、汽轮发电机附属设备、汽轮发电机辅助设备、燃煤供应设备、燃油供应设备、除渣与除灰设备、发电厂水处理专用设备、脱硫与脱销设备、炉墙保温与砌筑、发电厂耐磨衬砌、工业与民用锅炉等安装与热力设备调试内容。 二、下列费用可按系数分别计取: 1.脚手架搭拆费按定额人工费(不包括第十二章“热力设备调试工程”中人工费)比例计算,其费用中人工费占35%。 (1)发电与供热热力设备安装工程脚手架搭拆费按人工费10%计算。 (2)工业与民用锅炉安装工程脚手架搭拆费按人工费7.5%计算。 (3)炉墙保温与砌筑工程脚手架搭拆费按脚手架定额计算费用。炉墙保温与砌筑工程中的人工费亦不作为计算脚手架搭拆费计算基数。 2.在地下室内进行安装的工程,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12。 三、本册估价表中安装所用螺栓是按照厂家配套供应考虑,定额不包括安装所用螺栓费用。如果工程实际由安装单位采购配置安装所用螺栓时,根据实际安装所用螺栓用量加3%损耗率计算螺栓费用。 |